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换嫁叛臣府 > 第166章 异文(4/4)
道:“人已经死了。”

  兵部书吏道:“病故在会审四年之后,别又写成畏罪灭口。”

  “不写。”沈照檀道。

  “半押既是他的,至少能说这两句由他校入。”

  “也不能。”

  评事看向她:“为何?”

  “校过可以是校字、校页、校引录次序,也可以是后来补核。”沈照檀道,“我们只知道半押与他名籍旧押相合,不知道这两个字何时写、按哪张底本写,更不知道两句原先就在纸上,还是校时才出现。”

  “那他至少见过这页。”

  “这一点可以写。”

  核文单在三层文字下面又添四行:

  “会审引录底两处文字与现案会审抄件相同。”

  “两处之间栏外见‘校过’及半押。”

  “半押与当年承办主簿名籍旧押左部相合;该员承安十一年病故销名。”

  “校记形成时点、所据底本及与两处异文关系,待核。”

  评事念到最后一行,问:“还发问明么?”

  “向谁问?”

  屋里一时无人答。

  那名主簿曾经看过这页,也曾在两句之间留下半枚押;可他校的是字、是页,还是一份今日已经不见的底本,无人能从“校过”两个字里追回。

  灰布卷夹重新合拢前,沈照檀最后看见的是名籍上的病故小印。核文单末栏仍空着,等的是“校过”时所据的那张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