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换嫁叛臣府 > 第166章 异文(3/4)
是核文单,不是旧纸抄件。”评事道。

  沈照檀没有反对。

  午初以前,两道窗口重新封起。后誊本合回第六夹,匣锁仍由兵部书吏亲手扣上;借阅回签则由大理寺记明两处已核、全文未抄、旧纸无损。

  一张纸被送回兵部,三层文字留在了大理寺。

  *  *  *

  申初,旧档房的递件铃响了一次。

  书吏从小窗里送出一只灰布卷夹:“乙字二十七号,会审引录底一页。只找到这一页,另有目录相合。旧档房仍不称它是北境原报。”

  评事验过目录号,才把灰布卷夹移上长案。

  引录底的纸色比现案抄件更黄,题头写“引北报疫亡文”。两处窗口文字与会审抄件相同:第一处有“择九具覆验”,第二处写“右列九尸”。

  它没有把三层减回两层,只证明现案会审抄件上的两句,在会审引录底里也有。

  沈照檀问:“题头既写‘引北报’,能不能证明这两句就是从北境原报逐字抄来?”

  旧档房书吏翻看同卷目录:“旧年案牍里的‘引’,有时是全引,有时是摘引,也有承办人把数段并作一段。目录只记引了哪一类文,不记是否逐字。”

  兵部书吏道:“何况你们眼前的后誊本也不是原报。两边都隔着一层,不能拿后来的不同,反证会审当年没有别的北报可引。”

  “可以。”沈照檀道,“那就在引录底一栏写:所引北报的题名、页号、收文号均未见,‘引’字不能单独证明逐字照录。”

  评事让录事添上这一句。

  题头给出了一个来处名目,却没有给出能把人带回最初那张纸的编号。录事正要把两处再抄一遍,核文吏忽然用竹签点向第一处末尾。

  “这里还有字。”核文吏所指之处,在“择九具覆验”与“右列九尸”之间,栏外挤着两个极小的字:校过。

  下面只留半枚旧押。右半被装订线吃进纸缝,左半像一笔没有收完的折钩。

  评事让人取旧官花押册。花押册不能与引录底相压,核文吏便隔着横尺,将同年会审承办名籍逐行翻过;录事另描半押左部,再与册中各押隔纸相看。

  第三页末,一个旧押的左半与折钩相合。

  名籍官职栏写的是当年会审承办主簿。调任栏没有后续官职,只在姓名下方另盖一枚小印:

  “承安十一年病故,销名。”

  录事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