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熟练吏员,再向其他地区推广时,人力压力将大减。」
「至于监督,」李承干语气加重。
「孤意,试点期间,除朝廷派重臣坐镇外,另设『税改巡察使』,由御史台、门下省选派刚正敢言之官担任,常驻试点州县,专司巡查监督,可直接向父皇与孤奏报。」
「地方官若有渎职、敷衍、贪墨之举,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而考课之弊,」他看向房玄龄。
「梁国公提醒得是。故草案中强调,考课不仅看『清丈田亩数』『新税收缴额』,更需考察『民情反应』『有无强推激起民变』『胥吏有无借机盘剥』。」
「需多维度评价,且最终需由巡察使及朝廷覆核,防止片面追求数字。」
房玄龄听罢,沉吟片刻,缓缓点头。
「殿下思虑已颇周全。若真能如此落实,老臣……以为可试。」
高士廉此时开口,声音苍老但清晰。
「殿下,老臣有一问。草案言『区分田产性质』,然田产交易,历年久远,凭证或有遗失,界限或有模糊。」
「如何准确区分『正当所得』与『非法所得』?」
「若标准不清,执行之中,必生纠纷,甚或予胥吏上下其手之机。」
「此关乎千家万户,不可不慎。」
李承干对这位年高德劭的舅祖父极为敬重,闻言恭敬道。
「高公所虑极是。此事孤与学堂诸生亦曾深入探讨。」
他取过另一份附件。
「此为孤令学堂诸生结合《唐律疏议》及各地田宅交易惯例,草拟的《田产性质判别细则》。」
「其中明确:凡有官府红契、合法买卖文书、完整继承凭证者,原则上视为正当所得。」
「凡无任何凭证,或凭证明显伪造,或田产来源涉及诉讼、欺凌、胁迫并经查实者,视为非法所得。」
「对于年代久远、凭证不全但长期和平占有、且能提供邻里见证、纳税记录者,可设立『补充确权』程序,由官府核实后予以确认。」
他将附件递给高士廉。
「判别需由州县官、户曹吏、巡察使及当地耆老共同组成『判别会』,依据细则,逐案审核,结果公示,允许申诉。」
「力求公正公开,减少任意裁量之空间。」
高士廉接过,仔细看了一遍,花白的眉毛微微耸动,良久,叹道。
「殿下用心之深,老臣感佩。此细则虽仍不免有模糊之处,然已尽可能周全。若真能依此执行,或可减少大半纠纷。」
岑文本此时缓缓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