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柔软厚实,隔着它握刀不会留下任何新痕迹。
林默从空间里取出乳胶手套戴上,拉紧手套口,确保不会在作案现场留下任何指纹和皮屑。
他蹲下身,握住胡建国的左手手腕。去掉那层保养得还算体面的皮肉之后,手腕其实很细,腕骨突出,桡骨茎突的轮廓在皮肤下清晰可见。
他把手臂拉直,掌心朝上,拇指按了按手腕内侧靠近大拇指根的位置,摸到了桡动脉的搏动点。
即使在深度昏迷中,那根动脉还在微弱地跳着,节奏缓慢但稳定,每一次跳动都把最后一点生命力从心脏泵向指尖。
刀刃对准那个位置,干脆利落地划了下去。
刀刃锋利得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力,只有一种轻微的、像划开丝绸的手感。
刀口不深不浅,刚好切断皮下组织和桡动脉,没有伤到更深层的肌腱和骨骼。
这是故意的,真正割腕自杀的人通常不会一刀切到骨头,第一次下手的人会因为疼痛和犹豫收力,留下一个深浅不一的切口。
太深了反而可疑。
血涌出来。
起初是一小股,暗红色,沿着手腕的弧度淌下来,滴在白色瓷砖上砸出一个小小的圆。
然后是第二股,第三股,越来越多,随着心脏每一次跳动有节奏地从断裂的动脉里泵出来,沿着手掌流向指尖再滴落,渐渐汇聚成一条细细的暗红色水线,沿着瓷砖纹路蜿蜒流向下水口。
空气里开始弥漫铁锈般的腥味,浓烈、潮湿,跟浴室里残留的洗发水香味混在一起,形成一种让人反胃的诡异气息。
林默把刀塞进胡建国的右手。
右手因为被反铐着,手掌朝外,手指微微蜷曲,指尖还残留着刚才在地板上抓出来的红痕。
他握着胡建国的手,让他的手指一根一根包裹住刀柄,拇指按在侧面,食指扣在上方,掌心贴着防滑纹路。
他攥了两下,不是让胡建国自己攥,是用外力压着他的手指在刀柄上模拟握持动作,让指纹均匀覆盖在刀柄表面,尤其是上方和扳机位置,这些是持刀时指纹最集中的区域。
老郑的指纹在最底层,胡建国的指纹覆盖在上面,两层叠加,完整的证据链。
做完这些,林默松开手,刀从胡建国指间滑落,掉在瓷砖上发出一声清脆的撞击声,弹了一下又落回去,刀尖朝下刀柄朝上,正好卡在排水槽旁边。
刀身上全是血,还没干,在灯光下泛着湿润的反光。淋浴房透明玻璃门上溅了几滴暗红。
林默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