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中下旬,骄阳似火。
白鹿书院的避暑假终于结束了,学子们陆陆续续回了学堂。
但这秋老虎的威力丝毫不减,空气闷热得连一丝风都没有。
陆远心细,特意多带了些用硝石制了两盆的冰块,清晨顺路送去了顾院长和孟廪生的书房。
这在这闷热的夏日里,简直是无价之宝,惹得两位大儒连连夸赞他孝顺懂事。
但普通的学堂里可就没有这等待遇了。
天字班内,学子们都穿着规矩的长衫,一个个热得汗流浃背。
就连台上讲经的老夫子,也是满头大汗,额头上的汗珠顺着鼻尖直往下掉。
好不容易熬到了下学的钟声敲响。
“呼——热死本少爷了!”
坐在陆远旁边的裴轩,毫无形象地扯开领口,拼命摇着手里的折扇,像条热坏了的狗一样直吐舌头。
整个天字班,也就裴轩这种商贾出身的富家少爷,愿意跟陆远推心置腹地交好。
其他那些自命清高的书生,虽然表面上对陆远客客气气,但背地里没少嫉妒他拿过圣旨、抢了风头。
“陆兄,心静自然凉,你这定力我是真佩服。”裴轩凑过来,压低了声音八卦。
“对了,上次在街上缠着嫂夫人要钱的那个疯丫头,后来怎么处置了?”
陆远一边收拾书本,一边神色淡淡地开口。
“她趁夜去我酒楼水井里投毒,被护院当场拿下。县令大人判了发配边疆,做苦役去了。”
“什么?!”
裴轩惊得合不拢嘴,手里的折扇都忘了摇。
“投毒?这可是杀头的死罪啊!那丫头看起来柔柔弱弱的,真是最毒妇人心!”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并肩走出了天字班,前往前院的蒙学堂去接小徐晏。
刚走到蒙学堂的回廊拐角,一阵刺耳的喧哗声便传了过来。
只见几个穿着名贵绸缎衣裳的富家小少爷,正将七岁的徐晏死死堵在墙角。
领头的是个胖乎乎的锦衣学童,叫金宝,家里是县城开大当铺的,平时娇纵惯了。
金宝气急败坏地指着徐晏的鼻子,满脸的嫉妒和恼羞成怒。
“你个穷酸货!今天夫子考背《千字文》,你凭什么背得比本少爷还快,连个磕巴都不打!”
“本少爷给你十文钱,让你替我抄五十遍大字,你居然敢不干?害我今天挨了夫子的戒尺,手都肿了!”
金宝越说越气,一把夺过徐晏怀里那个布书包。
他扬起手,狠狠地将书包扔进了回廊旁边的一个烂泥水坑里!
不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