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明末尾盖印。青签封套当面合拢,封面列收受处为兵部外收房,背面仍抄谢无咎现案号,并注明只问文书交割,不作承安七年旧谳复审。
官文从大理寺东角门出去时,沈照檀没有跟。
她手里已有一次兵部“已复”,却连最初疫报是否还在都没有问明。
* * *
次日申初,青签封套被送回大理寺。
这一次送文的不是兵部承安七年旧案房,而是外收房书吏。回文题头写得很清楚:“据兵外杂收冬字四十一旧注复检。”
封套内只有一张纸。
送文书吏先把借出签交给核文吏:“北报后录册旧纸一张,限今日酉初前验毕归还。不得折角,不得蘸水覆验。”
评事问:“原报呢?”
“回文里已经写了。外收房按旧注复检,只得这一张《北境疫亡录文》。”
“我问的是原报。”
“题名已有疫亡录文,所记也是北境疫事。”
回文后还附着一行加盖外收小印的簿目节录。冬字四十一确实存在,来处记城西临储所,物目却只写“北境旧案杂卷若干”,没有二篓、封匣,也没有逐件纸名。
评事让核文吏先在收文摘要上记:“杂收号有,内件未列。”
送文书吏道:“旧杂物成批入收,簿上不逐纸列名,也属常例。”
“可以是常例。”评事道,“但不能因这张后誊本同封送来,便倒填成冬字四十一当年逐件点收过它。”
送文书吏没有再说。
评事没有同他争题名,先让核文吏验封。
当前青签封口完整,兵部外收印与发文簿相合。旧纸另有一枚借出小签,记自“北报后录册”第六夹取出,送大理寺限项核见。纸边没有北境营门发文印,只有兵部旧档归册小印。
核文吏把一根黄绳横在长案中间。
“家属只能核与问明有关的六项。”他道,“题名、归册名、抄录年月、发报人、最初接报时刻、所据底本。正文不得整页抄录,今日也不校正文异同。”
沈照檀坐在黄绳外:“可以。”
旧纸不能到她手中。核文吏先念题名,再念归册签。送文书吏站在另一侧,每念一项便核一次借出清单。
题名是《北境疫亡录文》。
归在北报后录册。
核文吏翻到末栏,那里有一行小字:“承安八年二月初六补录。”
笔下没有“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