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同样,岳秉义的三页问纸仍只是候核,不因传言不采便升作已信。谢家也不得拿今日处置到街上宣称官署已经替他辨真。”
“我明白。”
无名帖被放入值房杂收夹,不附谢无咎现案。青黛那张包纸则由沈照檀收回,没有让街头三种说法在卷里各占一行。
三页问纸仍按原号留在现案,无名帖另入杂收夹;前者没有被撤去,也没有因此变成定论。
评事合上出入簿,案边却还压着兵部与刑部的两封回文。
“最初疫报仍没有一处交出来。”他说,“按乙字二十七号查,只会反复查到承安七年的会审卷。那案号本就晚于北报多年,找不到它进京的第一程。”
沈照檀问:“那该按什么查?”
“按年月,按来处,按收纸的人。”评事抽出待核纸,在三项旧问下另添一行,“案卷可以归并,收发簿却另按年月装架。去找十五年前冬月的收发簿,看第一张纸何日进门、从哪里来、后来又借给谁。”
评事在“收发簿”三字外画下一圈,只登记一条可核路径,尚不等于取得簿册。街头替岳秉义添了三次临终供词,官面新增的却只有一项:循十五年前冬月的收发簿,查那份疫报最初从何处进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