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习了,我们回宿舍吧。”
陶俊书嗯了一声,把信封和铁盒子紧紧揣在怀里,“冬梅姐,我们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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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春,太平胡同。
进到十月,秋风就带着一股子凉意了,金月姬接到了上面的通知,从东安农场调往东方服装厂做缝纫工。
对于金月姬来说,这个安排,是再好不过的安排了。
能回了城,能自由行动,不用再被人盯着,安排的工作也是相对熟悉的活计。
虽说缝纫工劳动强度大,一天下来腰酸背痛的,冬天到了,能在室内工作,不用风吹日晒的,就是好工作,总比在外面扫大街强。
回城这天,周秉昆就借了一辆柴油三轮车帮着拉行李。
大大小小的行李捆上车,郝似冰和金月姬坐在车斗里,周秉昆蹬着三轮车,吱呀作响地骑向太平胡同。
路上的行人不多,差不多一个小时,三轮车慢悠悠地来到太平胡同郑娟家的老房子。
车一停在门口,郑娟就从屋里走了出来,身上还系着围裙,一边麻利地帮着搬行李,一边笑着说:
“金阿姨,这个房子有些破,墙皮都掉了些,不过冬天钉上塑料布,炉子一烧,屋里暖烘烘的,挺暖和的。”
金月姬拎着一个旧包裹,指尖整了整花白的头发,脸上露出一丝久违的笑意,淡淡一笑,
“小郑,这个房子独门独户的,已经很好了,比农场的宿舍强多了。”
“金阿姨,这块离服装厂有三四里地,走路差不多半个钟头,你要觉得远,就买一辆自行车,钱不够,我给你先垫着。”
说着,周秉昆接过金月姬手里的包裹,引着她进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