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必须清。”
“鸿胪寺,宣约。”
鸿胪寺的官员,展开国书旁的另一卷文书。那是大唐拟定的盟约。宣读的声音,平稳,清晰,一字一句,像钉子,往柱子上钉:
“第一条:倭国全境矿产,开采权,归大唐所有;倭国供应劳力,工钱,按唐制发给。”
“第二条:倭国岁贡,白银二十万两,金三千两,铜五十万斤。”
“第三条:对马、壹岐、九州西岸诸港,租借于大唐,九十九年。”
“三条之外,附一款:大唐于倭国境内行事,倭国官民,不得阻挠;有阻挠者,视为背盟。”
宣毕,满殿寂然。
这四条,不是条件。是通知。条款里,没有一个“可议”的字眼。
小野洋子跪在地上,捧着国书的手抖了很久。他抬起头,用尽全身的力气,问了最后一句话。这句话,问出来,他自己先红了眼:
“陛下……这,这四条……与亡国,何异?”
回答他的,不是李二。
“有异。”
班列里,走出了一个人。房玄龄。
他走到御阶前,站定,居高临下看着阶下的使者。他的声音,很平,平得,没有一丝波澜:
“与亡国相比,你们,至少还留着命。”
“留着命,挖矿。”
阶下,死一般的安静。
“你这一路,看了火车,看了报纸,看了传音柱。”房玄龄缓缓地说,“你应该明白,这四条,你们的朝廷,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本。”
“陛下的耐心,是有数的。”
“想清楚,再回话。”
“记住,下一回再谈,条款翻倍。”
“下一回,就没有'谈'这个字了。”
小野洋子伏在地上,久久没有起身。满殿的文武,看着这个一国之使,把额头抵在金砖上,抵了很久很久。
而后,他直起身,从袖中取出了另一样东西。盟约的用印页,和国主的私印。
“外臣……奉诏。”
“画押。”
三月十一,盟约,用玺。
大唐与倭国的《长安之约》就这么定了。三条盟约,一份附款,用汉倭两种文字,誊写两份。一份存鸿胪寺,一份随使团归国。
使团离京那日,小野洋子做了最后一件事:他上书李二,请求买书。
“外臣归国,欲购大唐书册千卷,随船西归。”他在表文里写,“非为倭国求学问。为倭国的娃娃们,留一条看世界的路。”
李二没有批。
奏章在御案上压了三天。第三天,帝王召见了鸿胪寺的官员,只问了一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