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多少理性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亚瑟在女性恋爱研究领域实在是过于成功,成功到简直可以出书了。
问题只在于,这种成功,是无法被单方面终止的。
如果现在粗暴地把弗洛拉拒之门外,那么只会引来弗洛拉本人、黑斯廷斯侯爵家族乃至于肯特公爵夫人的愤怒。
但如果依旧保持现在这种若即若离的状态,反倒会让她的感情进一步加深,而如果一口答应下来,那————
那亚瑟爵士就完了!
弗洛拉想要的是亚瑟·黑斯廷斯爵士,是约克猪倌在光天化日下「可被直视」的部分。
而真实的亚瑟,虽说与社交场合的亚瑟确实共用一张脸皮,但是二者在个性上确实仍有一定差距。
在白金汉宫、肯辛顿宫和白厅演戏已经够累的了,如果回到家里还得戴著那副面具,那就实在太累人了。
而如果他不在家里戴面具的话,那指不定就有可能闹出什么乱子。
工作的时候,要面对维多利亚,下了班回家,家里还坐著一位「维多利亚,1
,一天伺候两位女王,这还不如让他回圣马丁教堂的棺材里躺著。
从这种角度出发,如果非要让亚瑟选择异性伴侣,那他还不如选择菲欧娜,因为菲欧娜从始至终都知道亚瑟不是什么好人,而且也从没有奢望过能在婚姻问题上逼迫他。
倘若亚瑟当年没在肯辛顿宫玩他的表演艺术,而弗洛拉也和菲欧娜一样,从始至终都对他知根知底,并且能够真心实意地接受未来丈夫真面目的话,那这桩婚事兴许还不至于卡得这么僵——.——
毕竟再怎么说,弗洛拉好歹也是黑斯廷斯侯爵家族的大家闺秀,举止投足都带著英国老派贵族的气度。虽然她的嫁妆并不丰厚,但亚瑟也不是缺钱的主儿。
借著联姻的机会,他正好能从可疑的黑斯廷斯家族成员转变为实打实的黑斯廷斯家族姻亲,光明正大的混进英国的「老钱」圈子了。
以后要是再碰上伦敦市政委员会,亚瑟也能学著那些老派贵族的口吻,理直气壮地敲一敲桌子,说一句:「当年我们家祖上跟著威廉执政打进伦敦的时候,你们家恐怕还没想明白是该把猪圈建在背风坡上,还是修在能让粪水顺著雨沟流走的洼地里呢!」
然而,现实从来不允许人回到「如果」的分岔口。
亚瑟在书房门前停下脚步,抬手正要叩门,动作却在半空中被一道刻意放轻的声音截住了。
「爵士。」
守在门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