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在一起,像两条在深海中不期而遇的鱼,浑身上下都写着三个字,那就是“我想要”。
赵玛琳贪恋这个男人身上的那种野性的味道,不是香水,不是古龙水,不是任何可以用钱买到的东西。
是汗水,是荷尔蒙,是刚才在飙车时从他的每一个毛孔里散发出来的,像野兽一样的味道,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想要舔食,想要占有。
赵玛琳从来没有在谢宏祖身上闻到过这种味道,谢宏祖身上的味道是柔和的、温顺的、像一只被驯化了的、不会咬人、不会挠人、只会蹭你腿的猫。
她不喜欢猫,她喜欢狼,狼会咬人,会撕碎你的衣服,会在你的身上留下痕迹,会让你记住它,她想要被记住,也想要记住面前这个男人。
叶晨没有去推开赵玛琳,他为什么要推开?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一直在忙,忙着赚钱,忙着布局,忙着帮谢嘉茵做方案,忙着应付叶瑾言,忙着在马达思班站稳脚跟。
他的温柔乡顶多也就是和莉莉安打了几场友谊赛,莉莉安是温柔体贴的,在他累的时候会给他倒一杯水,在他烦的时候会安静地陪着他,在他不想说话的时候不会逼他说话。
但莉莉安是安全的,不危险的,不会让他的心跳加速,而怀里的这个女人不一样。
赵玛琳身上带着一种桀骜、危险和刺激,在自己帮她布局之后,她像一条蛰伏在草丛里的蛇,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安静地等待着目标露出破绽,然后一击致命。
这个女人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当着众人的面,不顾一切地抱住她,亲她,像一只发了情的母豹一样索取。征服这样的女人能让男人别有成就感,这不是在征服她的身体,而是在征服她的心、她的骄傲。
最重要的是,她是谢宏祖的未婚妻,这个认知让叶晨的心里面痒痒的,有一种禁忌的快感。
他不怕谢嘉茵找后账,因为谢嘉茵现在得求着他,才不会为了丢掉一个可联姻的对象跟自己翻脸。
至于谢宏祖,那就更没什么好担心的了,一个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每天习惯了泡在脂粉堆里的花花少爷,叶晨只要想的话,一只手都能碾死他,压根儿不会构成任何的威胁。
叶晨的手臂收紧了,手掌覆盖在赵玛琳的腰侧手指扣在她腰间的曲线上,掌心的温度透过那件薄薄的黑色运动背心传递了过去。
这个小妞的腰很细,细到叶晨的手指几乎可以扣住两侧。她的皮肤是热的,是体内那团火烧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