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我的1995小农庄 > 第1107章 妖怪血(3/6)
咽了口唾沫:「我现在理解什么叫美味在民间了,就这香味,找遍整个湾岛也吃不到。」

「你那是饿了吧?」林佩瑶怼他。

「饿是饿了,但这香味是真的香,你闻闻。」

林佩瑶嘴上不说,鼻子也没闲著,偷偷吸了好几口。

鱼烤得最快。

鲫鱼用树枝串起来,架在炭火上,两面翻烤。

很快,皮就烤得焦脆,肉还是嫩白的。

再撒点盐和孜然,一口下去。

哇,外焦里嫩,鲜得人直眯眼。

「这鱼绝了!我真想不到,鱼还能烤成这么好吃!」

「废话,你没吃过的多了,来陈王庄你是有福了啊……」

「陈老板,你们这河里的鱼卖不卖?我想带几条回去。」

「自己捞呗,捞著算你的,我们村集体的鱼,不收钱的。」

陈凌大方得很。

游客们一听,眼睛都亮了,有几个已经开始盘算明天一早去捞鱼了。

田鼠烤好了。

通体红亮,表皮焦脆,油脂从肉缝里渗出来,亮晶晶的。

王文超用刀切开一只,热气冒出来,里面的肉嫩白细腻,一丝丝的,看著就有食欲。

「来来来,尝尝,谁先来?」

众人互相看看,有点犹豫。

「我先来!」

刚才那个北方游客第一个伸手。

上来就撕了条后腿,塞进嘴里嚼了两下,眼睛瞬间瞪大。

「咋样?」众人盯著他。

他没说话,竖了个大拇指,又伸手去撕另一条腿。

这一下,大伙儿不犹豫了,呼啦啦全围上去。

「给我来一块!」

「我也要!后腿给我!」

「别抢别抢,好几只呢!」

田鼠肉确实细,比兔子肉还嫩。

而且嚼起来不柴不腻,越嚼越香。

关键是那股子野味特有的鲜甜,这在家养的动物身上根本吃不到。

「好吃!」

吴明啃得满嘴油,「这要是配瓶啤酒,绝了!」

「谁说不是呢,可惜没带酒。」

「谁说的?我带了!」

一个游客从背包里掏出两瓶二锅头:「本来准备晚上自己喝的,这会儿拿出来,大家一起!」

「好!这才叫完美!」

野兔和野鸡也陆续出炉。

兔肉烤得焦黄,撕开一条腿,肉汁顺著骨头往下淌。

香料的味道全渗进去了,连骨头都带著香。

野鸡稍微柴一点,但胜在肉质紧实,越嚼越有味儿,特别适合下酒。

一群人围著火堆,吃烤肉,喝著酒,聊著天,热闹得像过年。

睿睿和小明也混在人群里,一人拿著一只烤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