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们的人比较多,可以互相提醒吧。
“给钱?我刚刚去谈的可是价值十个亿的大买卖,你们能给这么多吗?”
李梦龙还有半句话没有说完,如果她们给不了的话,那就乖乖闭嘴,没钱还跑过来碰瓷?
至于说他的话是否过于夸张,李梦龙并不这么认为。
他确实伙同允儿去找李恩熙要钱了,而且明确表达过十个亿的数字,只不过被对方给赶出来而已。
怎么能说他在说谎呢?他只是有选择性的表达了真相罢了。
虽然不知道前因后果,但凭着对他以及李恩熙的理解,少女们多半还是能猜到一些经过的。
“真是可笑,按照你的意思,是不是只要有人来向我们表白,就可以说是同少女时代谈过恋爱?”李顺圭给出了自己的解读。
这种单方面的互动实在是站不住脚,说出去除了会惹人发笑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呢。
不过具体到李梦龙头上,还是隐隐有那么点可能的,无论是同少女们谈恋爱,还是真的从李恩熙手里要十个亿出来。
但特例终归是特例,再说他不是没要出来钱嘛,还有脸过来吹牛?
“怎么就没要出来?”李梦龙梗着脖颈解释道:“只是打款需要时间而已,明天就可以到账了。”
这就是死鸭子嘴硬了,明天如果没有到账,是不是还可以说手续有问题,所以要拖延到一周后?
如果他要是一直用这种借口,她们哪怕到死的那一天,都看不到这笔钱的出现呢。
“那是我的钱,你们为什么要关心?我可不会分给你们半毛钱的!”李梦龙警惕地说着。
少女们这种防备颇为鄙视,她们与其在这里等着李梦龙“爆金币”,还不如利用这时间多去跑点活动呢。
说不定等她们赚到数倍这个数字后,李梦龙的账面上依旧空空如也。
双方就这个问题争论了好一会,终归无法说服彼此。
哪怕少女们明知道李梦龙就是在强词夺理,但她们很难拿出让李梦龙服软的证据来。
她们不是没有想过去找李恩熙这个当事人,但可能是被打扰的次数太多了,李恩熙早已离开了公司,甚至连手机都打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