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扶明录 > 第一百二十七章 伏法(3/5)
衣卫。

    王继谟脸色发黑,看着姜等人头落地,而卫景瑗只是摇头不解,他不明白常宇为何如此做,若是在山上中拒捕杀就杀了,可现在既然已审了,按照规矩你东厂虽有不经三法司有独立审讯定刑权力,但处斩必须经过皇帝批准才行啊。

    但他哪里又知道常宇的难处,又哪里知道常宇背着一口黑锅。

    姜是祸害,后世甚至有一个论断,大明亡于姜,此话虽有些极端,大明亡国因素太多,但姜的确“功不可没”是他打开了京城的西大门,让贼军一路轻松到了崇祯家门口。

    常宇自然有杀他之心,就如同崇祯同样因为“太子之梦”也要杀姜一样,但他俩都面临一个难题,以什么为借口杀之,毕竟姜投敌的事情还没有发生,总不能搞个莫须有的罪名吧。

    就当常宇为此犯难,甚至做好了打算从太原回来以查粮饷之名收拾姜的时候,姜却给了他机会,把头送了过来,所以他顺手就给杀了。

    刚才卫景瑗还在质疑他没有处决权,的确,东厂没有,但常宇有,那便是圣旨上的:先斩后奏!

    不过这四个字听上去很威风,也只有常宇知道,这不过是崇祯给他的一口大黑锅。

    先前说了崇祯也有杀姜之心,奈何事情尚未发生,无凭无据,那怎么办,自然只有让常宇“见机行事”

    现在常宇拿到可杀姜的实证,但若送到京城,崇祯就更犯难了,贼军东进如此形势还要杀一大将,那些朝臣和东林党能骂死他,若杀了导致兵变或者守城不力,剿匪不功,那舆论压力更大,搞不好又要来一个罪己诏!

    但给了常宇生杀大权后就不一样了,人是你杀的,舆论导向骂的是你常宇,就如同骂魏忠贤那般,太监擅权啊,滥杀无辜啊……落得千古骂名

    而且杀了姜万一造成不好的后果,比如兵变等等,那这个责任自然也是常宇来抗,沦为千古罪人。

    所以看似尚方宝剑的先斩后奏,其实就是一口大黑锅,奈何常宇即便看破了还得背着,不过他心甘情愿。

    曲终人散,姜一众伏法,尸体已被收掩,只留街头满地鲜血,以及越来越多围观议论纷纷的百姓,议论这个位高权重的大同总兵为何被处死。

    说法不一,但主线总是围绕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