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存三十年。2009年的,怎么可能销毁?”
她的脸色更难看了。“这个……我不清楚。你去问处长吧。”
财务处长的办公室在走廊尽头。我敲了门,里面传来一声“进来”。推门进去,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坐在办公桌后面,正在看文件。他抬起头,看到我,目光里有一丝警惕。
“你是?”
“平川县委办的陆浩明。想咨询一件事。”
“什么事?”
“2009年,宏达公司给周德胜副厅长付过一笔五十万的咨询费。我想看看原件的凭证。”
他的表情变了一下。“五十万的咨询费?我怎么不知道?”
“这是从档案馆找到的复印件。应该有原件存档。”
他沉默了一会儿。“我查一下。”
他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低声说了几句,挂了电话。
“原件找不到了。可能是移交的时候丢失了。”
“丢失了?五十万的凭证,怎么能丢失?”
“档案太多,难免有疏漏。”
“周副厅长知道这件事吗?”
“这个……我不清楚。”
从财务处出来,我站在走廊里,点了一根烟。原件的“丢失”,不是意外,是有人不想让它存在。不想让它存在,是因为它指向了不该指向的人。
我回到招待所,把情况向周主任汇报了。他听了,沉默了很久。
“原件丢失,说明有人在销毁证据。”
“周主任,那怎么办?”
“查周德胜的账户。如果他真的收了那五十万,他的账户里一定会有记录。”
“查周德胜的账户,需要省纪委的函。”
“我写。”
周主任写了函,我拿着函去了银行。银行的人看了函,让我等。等了半天,终于拿到了周德胜的账户流水。厚厚一摞,装了好几个档案袋。我一页一页地翻,在2009年8月的记录里,找到了那笔五十万的进账。付款方是“平川县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备注栏写着“咨询费”。和复印件上的信息完全吻合。
我拿着流水,去找周主任。他看了,沉默了很久。
“陆主任,这笔钱,坐实了。”
“周主任,可以抓人了?”
“可以。但还要等。”
“等什么?”
“等省纪委的批准。”
“周主任,周德胜是副厅长,需要多长时间?”
“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