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生在和平年代,这帮混混平日里也就敢欺负欺负老实人。
讲究的是个人情世故,哪曾见过这种刀刀见红的血腥场面?
巷子里阴风倒灌,像是无数冤魂在低鸣。
浓稠的血腥味被冷风一卷,直往鼻腔里钻。
那几个平日里只会欺软怕硬的混混,此刻看着地上还在抽搐的尸体,裤裆瞬间湿了一大片。
尿骚味混合着血腥味,令人作呕。
这哪里是只待宰的肥羊?这分明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活阎王!
“跑……快跑啊!!”
领头的黄毛嗓子直接喊劈了叉,像只被掐住脖子的公鸡,转身就要往巷子口窜。
想跑?
苏余面无表情,脚下甚至没有半分停顿。
左手手腕一翻,一把剔骨尖刀凭空落入掌心。
他身形暴起,整个人像是一张拉满的硬弓,后发先至。
“噗嗤!”
刀锋入肉的声音沉闷且刺耳。
尖刀从黄毛的后背第四、五肋骨间缝隙精准切入。
避开骨骼阻挡,直捣心脏,连刀柄都没入了大半。
黄毛奔跑的惯性带着他往前冲了两步,随后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脊梁骨,软绵绵地跪倒在地,嘴里涌出大量的粉色血沫。
与此同时,苏余右手扣住那把沾着肉渣的厚背砍骨刀,腰腹发力,顺着惯性甩了出去。
砍骨刀沉重的在空中压出一道沉闷的弧线,发出“呜”的一声破空锐响。
“砰!”
这一刀运气极好,刀尖狠狠砸在另一个红毛混混的面门上,直接嵌了进去。
“啊!我的脸!我的眼睛!”
红毛混混瞬间捂脸倒地,指缝间鲜血狂涌,凄惨的大叫起来。
瞬间双杀。
剩下两个混混彻底崩了。
和平年代太久,他们见过街头斗殴,见过拎着西瓜刀,用刀背互砍。
但没见过这种杀人不眨眼,刀刀要命的打法。
两人怪叫一声,下意识扭头就跑。
但因为腿软不听使唤,只能哆哆嗦嗦的往胡同口挪,同时心里在疯狂呐喊:“死腿!快给我跑啊!”
在这秩序崩塌的当口,放虎归山就是给自己挖坟,苏余没打算留活口。
他反手从空间里拽出几把先前搜刮来的剔骨刀,指尖摩挲着冰冷的刀身,连瞄准的动作都省了,直接甩出。
一两米的距离,瞎打也能正着。
手臂接连甩动,寒光乍现。
“噗嗤!噗嗤!”
两声闷响几乎同时响起。
两人背上、大腿上瞬间见红,鲜血把牛仔裤浸透成黑红色。
他们踉跄几下,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