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不死的我,每月随机夺舍重生 > 第96章 想走就走的旅行(7/8)
这次就来个想走就走的旅行。”

其实他真正想的是,想走就走,想停就停,想睡谁就……不是,是遇到合适的人就聊聊。

反正现在的他百无禁忌,就算是有病的也不怕,只要人长得漂亮就行。

当晚林默就订了去丽江的机票,然后打开手机,花了半个多小时研究自己现在的样子。

陈阳这具身体底子不错,五官端正,骨架匀称,就是以前不怎么收拾。

他对着镜子站了一会儿,捏了捏下巴。头发有点长,刘海快戳到眼睛了,肤色偏白但没什么光泽,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灰短袖,配上那双边缘磨圆了的运动鞋,活脱脱一个标准的网瘾少年模板。

这种打扮混在古城里倒也不违和,但肯定不会有什么漂亮姑娘多看第二眼。

林默叹了口气,暗道。

“靠脸吃饭的时代,不好好捯饬捯饬那就是暴殄天物啊。”

第二天他一早就去了县城里最好的理发店,让托尼老师把刘海剪短了一些,两侧修薄,露出额头和眉骨的轮廓。

托尼老师一边剪一边说“你这发质不错啊小伙子”,他嗯了一声没接话,看着镜子里那张脸慢慢变得利落了不少,眉眼之间的清秀感终于露出来了,像揭了一层灰蒙蒙的保鲜膜。

剪完头发他又去了商场,从头到脚换了一身行头。

深灰色亚麻衬衫,料子透气,版型修身,领口解开一颗扣子。黑色九分裤配一双浅棕色休闲皮鞋,露出一截脚踝。

又挑了一副金丝细框的平光眼镜戴上,不是为了看东西,就是为了好看,他在陈旭那一世就知道,金丝眼镜这个东西戴上之后,气质就会变得不一样。

最后从随身空间里摸出一块百达翡丽,是他后来花几十万重新买的一块,表盘在阳光下泛着内敛的光泽,沉甸甸地坠在腕间,感觉瞬间就好像高人一等了。

林默站在商场试衣镜前面转了一圈,前后看了看,然后对着镜子说了一句。

“这才是出门旅游该有的样子嘛。”

退房的时候前台姑娘抬头看了他一眼,愣了一下,大概在确认这是不是同一个住客。

三天前那个穿灰短袖、头发戳眼睛的年轻人和面前这个穿亚麻衬衫戴金丝眼镜的年轻人,看起来像是两个物种。

她笑了一下,说了句“欢迎下次再来”。

林默点头示意,离开后打了辆车去机场。

飞机落地丽江的时候是下午。

高原的阳光比县城那边烈得多,从机场出来的时候,林默眯了一下眼,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