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不死的我,每月随机夺舍重生 > 第72章 想故地重游了(2/4)
切后果的人,都是因为赵曼那个蛇蝎女人。

不过就算两个孩子已经这样,他也做不到什么都不管。

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如果两个孩子已经十八岁,做出这样的事情来,那他肯定是不会管的,成年人都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可这两孩子才几岁,正好处在什么都不懂的年纪,而且又有个那样的妈妈在旁边教唆,他们能怎么做。

他能做的也就是帮邹劲夫,尽最后一份为人父的责任。

儿孙自有儿孙福,剩下的就只能靠他们自己了。

林默靠在沙发上翻了翻邹劲夫的手机,找到一份旧意外险保单的电子版。

那是邹劲夫还在打拳的时候买的,经纪公司统一给签约拳手上的基础险,保额不高。退役之后没再续过,邹劲夫自己都忘了这件事。

他打算过两天重新买一份人身意外险,三百万保额,受益人直接写那两个孩子的名字。

保险法他不太懂,翻了一圈邹劲夫记忆里的律师联系方式,简单咨询之后,他心里有了底。

人身意外险的保险金在法律上属于受益人的专属财产,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不纳入债务清偿范围。就算他哪天闭眼了,那三百万会直接打进孩子名下的账户,债权人一分钱都碰不到。

光打到账户还不够。

他还要找律师起草一份保险金信托协议,把三百万的用途固定住。

钱不进孩子个人的活期账户,直接进信托托管账户,由受托人按季度发放基本生活费,覆盖学费和日常开销,够用就行,防止被监护人挪用。

等孩子年满二十二岁,信托终止,剩下的余额一次性划到他们名下,让他们自己决定怎么用。

这是一层双重保险。

保险公司赔的钱直接进信托,信托按月给孩子打生活费,中间无论赵曼做什么都碰不到。

他不想自己留给孩子的那三百万,最后被赵曼以抚养费的名义挪走填窟窿。

这些都是这两天要办的事。

约保险公司,谈律师,问信托机构。流程太长走不完的话,先把框架搭好,签好投保单和信托意向书,锁进抽屉,让律师盯着后续执行。

二十多天,够他安排妥当了。

他能做的就到这里。

钱留了,路铺了,该防的也防了。

孩子信谁的话、走哪条路、跟谁站在一起,那是他们自己的事。他在这边铺好路、点好灯、把钱锁进别人拿不到的盒子里,孩子要是还是愿意跟着赵曼走,他也拦不住。

就这样吧,各走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