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着悄悄离开皇宫,悄悄入住青州,此刻也不得不接受这热情的喧嚣。
为慕容轩接风洗尘的宴席举办得十分盛大豪华,座无虚席,所有的人都纷纷举杯邀慕容轩共饮,并以此为荣。
好在慕容轩的酒量是从小就被锻炼出来的,因此打起精神来,喝过好几番,底下许多人都醉意醺醺,慕容轩却仍然清醒无比。那些人自然是更加佩服慕容轩,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用好听的话差点让慕容轩都分辨不出自己到底还是不是自己了。
因为从皇宫出来,就只带了水仙一个人。所以慕容轩还找了一个管家,又在街上买了七个孤苦无依的女子做丫鬟,群鬟无主,水仙自然就成了里面的大丫鬟,跟管家一同管理着府邸。
慕容轩给府邸取了个名字,叫做仙鹤府。
意即自己是个喜欢闲云野鹤之人。
虽然逍遥王只是一个有名无权的封号而已,但是宴席过后,还是有许多人骆驿不绝地前来拜访慕容轩。
那些珍稀药材华丽布匹各种宝贝,都全部送进了慕容轩置购的府邸里。
一开始,慕容轩还挺喜欢这种被人包围着的万众瞩目的感觉。但过了前面两天的新鲜劲儿,便也就厌烦了,于是让管家闭门谢客。
饶是如此,有个叫周逸安的人,依然喜欢过来串门。
他这人有点无赖,仗着自己有点三脚猫的功夫,没事就过来敲门,要是不给开,他就偷偷地绕到人烟稀少的北面围墙,直接坐在墙头大呼慕容轩的名讳。
周逸安人长得十分有特色,脸上有三颗血红的朱砂痣,而且是呈直线,一颗长在右边额角,一颗长在鼻尖处,一颗长在左下颌处,刚好把他的脸划分成两半。
他人五官生得极好,虽然长了这三颗痣,却也依然不损他俊美的形象。
是以别人老拿这三颗痣开他玩笑,他也不以为怒,反而将别人给自己取的一个外号当成美名,逢人就讲,喜爱有加。
前几日他来敲门爬墙的时候,恰巧慕容轩不在家。他倒也算锲而不舍,天天都来,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今天慕容轩总算是没有出门。
他坐在墙头,晃着两条腿,大声叫道:“逍遥王,逍遥王,草民求见!”
水仙打开门,大声笑道:“既然知道是逍遥王,你区区草民凭什么求见?”
周逸安见水仙肤色雪白如蜜,巧笑倩兮的,不觉心情大好,也不去计较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