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署换了牌子,换了署长,但里面的人没怎么变。马队长还是马队长,刘魁已经升了小组长,手底下管着五六个人。
那年春天出了一桩案子。
城北有个姓吴的布商,被人在家里捅了十三刀,死在自家堂屋里。老婆孩子都不在——当天回了娘家。
署里派刘魁去查。
他在现场待了一整天。翻完了,查完了,得出了一个结论——凶手是吴布商的合伙人,姓钱。两人合伙做生意,吴发现钱在账上做了手脚,吞了三百多块货款,闹翻了。钱某先下手为强。
证据确凿。人证、物证、动机,全对得上。刘魁写了份报告,交上去了。
然后就没了下文。
一个月后,刘魁找到新来的署长,问案子怎么处理。
署长是个白白胖胖的中年人,姓赵,据说是少帅身边某个副官的远房亲戚。他翻了翻桌上的文件,看了两眼。
“钱某某?”
“是。证据齐全,可以移送了。”
赵署长把文件合上了。“这个案子,先放一放。”
刘魁没听明白。“放?人都查出来了,放什么?”
赵署长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那个眼神里面没有任何解释的意思,只有一层薄薄的不耐烦。
“让你放就放。听不懂人话?”
刘魁出了署长办公室,去找马队长。马队长正在后院喂他那条老黄狗,听完了,蹲在地上,拿树枝在土里划拉了两下。
“那个姓钱的,跟省府秘书长是连襟。”
刘魁张了张嘴。
“别问了。”马队长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土,“干咱们这行,有些事查到就行了。查出来归你,办不办不归你。”
刘魁站在后院里,看着老黄狗把食盆里的剩饭舔得干干净净。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第二天早上醒过来,发现自己靠在巷口的墙根下面,身上全是霜。
他学会了抽烟。
从那以后。
……
民国二十年。九一八。
枪声是半夜响的。刘魁住在北大营附近的一个小院子里,当时刚从外边儿回来,鞋还没脱,就听见了炮声。
地动山摇。
墙上的土簌簌地往下掉,窗户纸震破了,冷风灌了一屋子。他抓起桌上的枪,冲到门口,就看见北边的天空红了半边。
火光映着浓烟,像一堵墙一样立在那儿。
整条街上的人都在跑。抱孩子的、拖行李的、光着脚的、哭喊的。
刘魁逆着人流往北跑了两条街,被一群溃退下来的东北军士兵堵住了。士兵们的眼睛里全是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