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剑宗小魔童,三岁半超凶 > 第175章 想回家了(2/4)
我逛了梧京城。

见识了大燕国的繁荣。

路很宽,街道规划得井井有条。

骑马和马车走中间

行人和脚踏车走两边。

商铺林立,招牌整齐,连小贩的摊位都排成一条线。

备注:凡界的城镇规划比修仙界和魔界好。

然后我发现这里有很多《晨光》

比如晨光牛奶,晨光书店,晨光文具,晨光布庄,晨光酒楼,晨光棺材铺。

他们说晨光是大燕国的国营商号。

因为晨光是大燕国第一个被仙人带走的孩子。

不是普通孩子,是大燕曾经的小天子。

是大燕国的荣耀。

所以他们创立了这个品牌,把晨光两个字挂满了大街小巷。

这就是六师兄留给凡界的东西:一个百年品牌。

备注:难怪我哥回了魔界,三年就把魔界的债还清了。因为他在这里待了五十年,早就把凡界的商业套路学透了。

晚上:

我见到了人间皇帝。

按辈分算,我应该叫他六师兄的弟弟的孙子?

辈分太乱,跳过。

反正他是皇帝,说话很大声,骂人的时候声音更大,气势跟宗主有得一拼。

不过宗主骂完人不喘气,他骂完要喝三杯茶。

——第三天:

六师兄的弟弟的曾孙们(以及三个官二代)带我去逛了皇宫、北市、西街、南市。

北市是批发市场,是梧京城的大货仓。

西街是综合百货大楼,名字叫“晨光”,是大燕皇室的产业,从锅碗瓢盆到家具陈设,一站式购齐。

南市最好玩。听书、看戏、跳舞、斗蛐蛐、斗鸡、赌石、吃夜市。体验了一天当纨绔子弟的快乐。

备注:我爹以前也是这么有钱过,难怪他破产之后那么不习惯,从锦衣玉食到吃糊糊,落差太大了。

晚上:打坐时,闻到熟悉的气息。

找到了爹娘和哥以前的住所,一栋竹楼,叫“闲梦居”。

篱笆墙上有剑痕,娘教剑法,爹教蛮力。

院子里有棵桂花树,树下的石桌还在,石凳还在,人都不在。

墙上有一幅画,是我爹画的。

很丑,但我哥一直挂着。

备注:我也想家了,想回去了。

写完,我看了看歪歪扭扭的字迹……

还行,看得出来是字。

比司徒老祖的字差远了,但比我爹的字强。

至少我的字不会像他那样,每个字的笔画都在往不同的方向跑。

我合上本子,塞回手镯。

然后掏出丹炉,药材,开始炼丹。

火光在炉底跳动,映在墙上,跳来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