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人在封神,偷师证道 > 第53章 我觉得:我还可以抢救一下(3/3)
虽然李长青自认为,自己没啥罪可认的。
  我出身人族,护佑凡人王朝气运,制止妖魅为祸人间。
  那是行的正,坐的端,说破天去都是堂堂正正,理直气壮。
  就算您是圣人,那也不能不讲理不是?
  咳......
  话说圣人还真可以不讲理。
  那可是洪荒世界天花板,万劫不灭,因果不沾。
  能约束他们的,唯有他们自身的道德和矜持,身份和面皮等无形的东西。
  只要他们不灭世,连天道都不会管他们。
  而李长青自己也不愿违心的说什么,敲打九尾狐是错误的行为。
  所以,请罪的由头,只能落在刚刚他和云中子背地里嚼咕女娲圣人的事情上。
  可那口不择言,嚼舌头的是云中子。
  与我李长青何干?
  我充其量,不过是告知了他,九尾狐乃是奉女娲娘娘之命的事实而已。
  咦?
  这么一想,这事儿,还真有转圜余地啊!
  念及此处,李长青不由信心大增。
  现在的问题,只剩下两个了。
  一,以什么态度来请罪?
  二,以什么贡品来表达自己的态度?
  一本正经,庄严肃穆,摆出一副诚惶诚恐的态度有些不合适。
  自己可是圣人弟子,又没有什么明显的过错。
  摆出那等姿态,平白让人看不起,也坠了自家通天圣人的威严。
  以人族后辈子弟的身份,向人族老祖宗请罪,这才是合适的做法。
  至于贡品,那是一定得要的。
  赔礼认罪,就要有个赔礼认罪的样子。
  空口白牙说一句对不起,那绝对不行。
  单纯的上香,也略显敷衍。
  以法宝作为贡品,那更是下下之选。
  且不说自己手中目前只有一枚落宝金钱能拿的出手,给出去心疼。
  就算真的用落宝金钱当贡品,女娲娘娘圣人之尊,手持红绣球、招妖幡、山河社稷图等等重宝,区区一枚落宝金钱还真不一定会看在眼里。
  那不如,
  索性另辟蹊径!
  先天大神,那也是女性不是?
  在二十一世纪,一代一代人孜孜不倦的分析研究之下,
  后人对女性心理,可是早就揣摩到极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