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四合院:从亮剑到人民的名义 > 第 31 章 他的确鼎鼎有名(1/3)
十月二十七日,清晨。

深秋大院里,几棵老槐树落了一地的碎黄叶。

会议室里,铜脸盆里刚换的热水冒着白汽。

端着一个白茶杯,右手拿着一份电报,走了进来。

人还没落座,那温和的声音先在大厅里响了起来:

“各位,粤西大捷啊,第四兵团刚发来战报,阳江战役胜利落幕,全歼敌第21兵团四个师四万余人。

连人家的中将兵团司令官刘安祺,都在九羌埠的一间破渔棚里被生俘了。”

正坐在沙发上准备点烟的,手里的火柴停了一下。

抬起头笑道:

“噢?他这回动作好快嘛,拿过来,让我看看这个四兵团在电报里又是怎么吹牛的。”

“这回他还真没吹,反而谦虚得很呐。”

笑着拉过竹藤椅坐下,语气里满是赞许:

“在电报里特意说明,这次阳江围歼战,最关键的一手程村墟大截击,是121师师长陈峥想出来的。

这个年轻人,带着队伍脱离官道强行军,一天一夜在泥地里狂飙了一百四十里。

硬是抢在刘安祺的卡车队前面,在海滩上扎死了口袋。

曲江、穗城、阳江,三场大仗,场场都是他打先锋。”

“陈峥?”

代眉毛一挑,顿时笑了起来,接过话头:

“哎呀,是陈庚在长征路上捡回来的那个狗剩吧?硬是要得嘛。”

“可不就是那个小家伙。”

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三四年底,咱们刚过湘江,陈庚在路边泥潭里捡到的孤儿。

那时候才九岁,瘦得像根干柴,满身是伤。

后来到了陕北,陈庚说狗剩这名字不吉利,才亲自找我,给改叫陈峥,峥嵘岁月的峥。”

点燃了烟,吸了一口,站起身在屋里踱了几步,眼神里满是怀念:

“那个小娃娃,我印象深得很喽。

当年过草地的时候,陈庚牵着他到过我的草棚子里。

瘦瘦小小的,穿一件大得像个面口袋的破军装,裤腿卷到膝盖上,两条腿细得像麻秆,脚上的草鞋都烂出了血窟窿。

他站在门口喊我大爷,转头又喊伯伯。

一晃眼,十五年过去喽。”

一旁的人也笑了起来,温和道:

“对,那时候这娃子也喊我伯伯,机灵得很。

咱们分了他半块烤地瓜,他硬是舍不得吃,用油纸小心包着,说要带回去给生病的干爹。”

“诶。”

笑着一拍手。

“这个娃儿,从小就晓得心疼干爹,是个重情义的,后来在太行山,十二岁就敢带着两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