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说话,抬脚就进了屋。
李二狗连忙跟上。
门一开,那股酒味更浓了,熏得人眼睛疼。
屋里一片狼藉,地上堆满了酒瓶子和快餐盒,有吃了一半的烧鸡,有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还有几只苍蝇在上头飞来飞去。
沙发上躺着一个光着膀子的男人,正呼呼大睡。
那男人看着三十来岁,肥头大耳,挺着个啤酒肚,胸口肥肉堆叠,随着呼吸一颤一颤的。一条大裤衩皱巴巴地裹在腰间,腿毛浓密,一只脚搭在茶几上,脚底板黑得跟踩过煤堆似的。
茶几上,一条明晃晃的金项链随意扔着,在昏暗的光线里闪着刺眼的光,旁边还有几个空酒瓶和一堆烟头。
苏沐雪眼睛一亮,快步走过去,拿起那条项链仔细看了看。
没错,就是王智建丢的那条,吊坠上还刻着“鑫源”两个字,连链子的接头处那点磨损都对得上。
她回头看向李二狗,眼神里写满了震惊。
这小子,真的找到了。
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