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摊打过工。”
沈荇问他:“什么意思?”
“四岁?或者五岁?用抹布一遍遍擦这些路边的桌子,收拾碗筷,够不到中间的东西的时候,就要踩着凳子,才能将东西全都收拾干净。我要跑很多次,才能将东西全都拿完。”
沈荇终于抬头看向他:“那个时候,你真是太小了。”
江逆说:“我干了很久,一直到八岁,快上学的时候,才结束。我没有上过幼儿园,八岁直接入学一年级,还比一年级的孩子大一岁。”
沈荇说:“那个时候,你的母亲——”
江逆并没有隐瞒,“黄梅嘛——她很忙,没有时间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就把我丢在了老板的店里。一开始是照看我,因为黄梅经常不来,他就开始指挥我做事情。只有这样,他才能给我一口饭吃。我不得不踩着凳子,一遍遍擦拭桌子,将油腻的碗筷一趟趟送到厨房里。”
“黄梅经常一两个月才能来看我一次,我的衣服破了,她连补都懒得补,也不给我换,扔两件很大的衣服套在我身上,然后又一次消失。”
沈荇问他:“店老板,不收钱嘛?毕竟养个孩子。”
江逆一开始没说话,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说:“肉偿。”
沈荇一下子差点呛到。
这句话,他要用了多大的勇气说出来?
也就是说,他很小的年纪,就知道母亲在做什么。而且母亲这样的低贱方式,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好处,反而需要他打工给自己赚取生活的空间。
何其残忍。
沈荇好半天不知道怎么安抚劝慰,只是过了一会说道:“我没有父母,我不懂。”
“也许有父母,的确会有一丝牵挂,也许的确会觉得人生会有盼头——最早的时候,我会期盼黄梅回来看我,会想着我的妈妈有一天也会把我接走。”
“可是后来她死了。”江逆说着笑了起来,“我再见到她,就已经是一抔黄土,一个骨灰盒。我抱着骨灰盒将她送到孝堂里面。”
那个时候他已经十二岁了。
沈荇问他:“跟自己的母亲,从来都没有其他接触过吗?”
江逆笑了起来,“有,也有过。老板的店铺倒闭之后的一个月里,黄梅凑巧将我带回去生活了一个月。”
一个月,江逆却过了他人生最开心的一个月。
黄梅会给他做早饭,跟他逛街,给他买冰激凌。还给他买了漂亮的衣服,黑色的带着领结的好看衣服。
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