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完全消失了。
“好,就听你的。”
似乎是觉得这话简单得不足以表达自己的钦佩之情,孙苗朝卢天水竖了竖大拇指,给出他对一个人的最高评价:
“你是真够畜生的,得亏我以前没得罪过你。”
但这事儿还真不好说,毕竟他曾模仿过卢天水跛脚走路的样子。
卢天水不置可否,摸了摸自己的耳朵、跛脚的大腿,道:
“先不说我,你们跟慕芝晴无冤无仇,只因色欲薰心就能做到这种地步,若是你们跟我一样,也没了耳朵、瘸了腿,活得抬不起头来,只会比我做的更畜生。”
几人随即放声大笑,以畜生相称,非但不觉得不耻,反而像是拉近彼此关系的同一身份认同一般。
俗话说“道不通,不相为谋”,放到恶人身上也一样。
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便是建立在一起将心中的恶付诸于行动的罪恶共担中。
陈小楠只觉得他们的笑声实在刺耳,仿佛针尖在不断穿刺他的耳膜。
一想到卢天水说的那种可能整颗心都好像被人揪住,冻在冷得刺骨的冰湖里。
他感到无比的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会把慕芝晴可能会和外乡人一起离开百川镇这件事告诉卢天水。
后悔卢天水一说他有法子让慕芝晴留下,他就傻乎乎地相信了。
想想自己做的事,陈小楠感到无比的讽刺。
曾经,他为了保住慕芝晴的清白,一口气跑过了三条街,将她被人拖进废弃瓦房的消息告诉了她娘。
最后慕芝晴的清白保住了,她娘也死了。
这么多年过去,陈小楠一直想不明白,在当初那件事上自己算不算害死慕芝晴母亲的帮凶。
但他不敢问,尤其不敢问慕芝晴。
如今,他为了慕芝晴能继续留在百川镇,成了即将夺走她清白的最大帮凶。
在这件事情上,陈小楠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是错的。
错得一塌糊涂!
卢天水的那一番话让他感到胆寒。
这令他忍不住去想,若是慕芝晴真的被他们抓住了,他到底该怎么做?
恐怕……真会如卢天水所说。
用句不道德的话讲,那就叫“便宜了别人,倒不如便宜了我”,因为陈小楠实在难以想象,也难以忍受慕芝晴被卢天水这群人夺走清白。
而且慕芝晴之所以如今仍能保留清白之身,也多亏了他当年及时告发。
还有谁比他更有资格夺走慕芝晴的清白之身?
当这一句反问在脑子里浮现,连陈小楠都被自己吓了一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