巳初,曹嬷嬷从旧药房回来,带回一只上锁的樟木箱。箱中分放着谢无咎近三年的脉案、副方和煎药簿,每一册都有药房原来的封签。她没有拆封,只将交接时辰和经手人的姓名记在另纸上,请沈照檀验过才把钥匙交出来。
青黛已经备好纸签与空匣。她先照册页原有的次序编号,再把原件、抄录和待验之物分开放置。案上很快铺开三处:谢无咎的旧疾记录,那名“病退”小药童的病册与方底,以及沈令姝从裴府寄来的几封信。
沈照檀没有急着下结论。她在新册首页画了四栏,依次写下“原载”“实物”“医理”“待核”。
“我们只记手里确有的东西。”她对曹嬷嬷和青黛说,“看见什么便写什么,推到哪一步便停在哪一步。没有验实的,不许当成证据。”
第一份先核谢无咎。
曹嬷嬷按年月翻脉案,青黛则从煎药簿中找出同日记录。沈照檀将两边逐项对照,很快发现,脉案中反复出现的几种症候并非同时发生,而是有清楚的先后:起初夜不能寐,数月后转为白日困倦,再往后才有神思迟钝、气血沉滞。边关旧伤一直写在案首,症候却在回府后逐年加重。
“从前只当旧伤拖久了。”曹嬷嬷看着那几行字,声音发紧,“如今连起来,倒像是一步一步变出来的。”
沈照檀翻开顾氏医录,找出母亲记载慢损药象的一页。医录所记的次序,与脉案中的变化大体相合,但她没有写“中毒已定”,只在“医理”一栏记下:久服致损之象相类,须验旧罐残留。
青黛取来封存的药罐残渣。封签完好,取处和日期也能与旧药房的查验册对应。沈照檀拆开外封,只挑出极少一点置于白瓷碟中,先观颜色,再以温水化开。水面很快浮起一层极淡的甜香,煎药簿当天所列的方中却没有这几味香料。
“也就是说,这香不是方子里的?”青黛问。
“至少账面上的方子没有。”沈照檀把瓷碟推远一些,没有让她们再近闻,“它可能来自药罐熏过的香,也可能另有来处。现下只能记作‘方外有香’,不能仅凭这一点便断是哪味毒。”
曹嬷嬷立刻在旁注明。这样一来,脉案、煎药簿与药罐残留互相之间有了可查的缺口:谢无咎的症候与慢损药象相近,药罐中又出现方子之外的香料。它们还不足以指向某个下毒之人,却足以证明旧药房的用药并不像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