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了吗?”温则鸣问。
调卷的民警翻着记录,声音低下去:“没信。卷宗里夹着她的材料——三年里,她跑了派出所十一次,分局四次,信访两次。每回的说法都一样:”
“‘我闺女再气我,生日那天也会给我打电话。她三年没打了。’”
“最后一次来是去年冬天。接待记录上写着,工作人员劝她接受现实,她坐了一下午,走了。之后没再来过。”
会议室安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
一个母亲,用十七次奔走,对抗一张两行字的字条。对抗了三年。
输了三年。
“字条原件还在不在?”温则鸣忽然问。
“在,卷宗物证袋里。”
“送笔迹重新鉴定。找阮丽萍生前的字,越多越好——美容院的登记本、她写的便签、手机里的手写记录,都要。”
温则鸣站起来,一字一句:
“三年前,是这张纸把案子摁下去的。”
“三年后,从它身上翻回来。”
文检室当天下午收样。
阮丽萍生前的字迹样本,凑了四十多份:美容院的客户登记、请假条、她给闺蜜发过的手写照片,连她中学时的作业本,王桂香都完完整整留着,一摞,用布包着。
“这些年搬了两回家。”老太太把布包递过来的时候说,“她的东西,一张纸我都没扔。”
“我总觉得,留着这些,闺女就还有个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