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惊天大案 > 第104章 当庭翻供(2/3)
,那为何刚一离开女友,他就迅速作案?这也说不通。

一般而言,变态杀人多因工作或情感陷入绝境,才以杀人来发泄,还真没听说过有谁在生活和感情都顺利起来之后,反倒去杀人的。

但既然已走到这一步,警方自然要先抓到人再说。

专案组领导亲自与乔建国对话,并答应由他母亲和女友陪同去做尿检。

对峙了九天九夜之后,9月29日下午四点,乔建国终于下了楼,被当场拿下。

紧接着便是突击审讯。

乔建国只承认袭击曹女士和彭丽那两起案子,不过这两起都属酒后骚扰妇女,并非杀人。

对袭击曹女士一事,他是这样解释的:那天喝多了,在烤肉店门口看见一个女的,特别像举报过我的那个小姐何,当时特别生气,一把掐住她脖子把她摔倒,问她是不是小姐何,后来发现认错了,这时有人跑过来,我就走了。

对袭击彭丽并掏裆之事,他的说法是:要账敲错了门,见开门的女人不像正经人,就想跟她搞一下,结果那女人不怂,还骂我,我一怒之下把她打倒,掏裆泄愤。

但阿林和小花的案子,他坚决不认,翻来覆去只有一句话:这两个案子不是我做的,你们要是有证据,就枪毙我。

可以看出来,他骚扰的对象都是成年女性,而阿林和小花均是不满二十岁的小女孩。

此前我们分析过,歹徒应当是个懦弱之人,只敢对弱小女子下手。

可乔建国承认的案件,都是肆无忌惮地袭击成年女性,而且他性情强硬,体格粗壮,面对警方如此规模的围捕,能扛住九天不投降,足见此人十分不好对付。

这又和此前分析的“案犯是个懦夫”存在着矛盾。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第二天下午,乔建国便认罪了。

官方的说法是,办案民警给他讲政策、讲法律、讲亲情,他提出的一些要求也尽量予以满足,最终,乔建国的心理防线崩溃,于第二天下午五点,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不妨想一想,如果掏肠那两起案子真是乔建国做的,凭他十年牢狱经历和彪悍性情,即便上了手段,也不大可能在短短一天之内就招供。

道理很简单,那两起案子都没有铁证,一旦认下,必死无疑。

张掖警方随后公布了案件侦破情况,宣布掏肠恶魔已被抓获,凶手就是乔建国。

至于杀害阿林的动机,说是“因爽约而报复”——这个理由,是不是有些太过牵强了?

2004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