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惊天大案 > 第74章 陕西龙治民案-结束(2/2)
障碍的妻子严淑霞提起公诉。

九月二十日,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二人死刑。

法庭之上,龙治民毫无一丝悔意。

一听到“死刑”二字,他反倒急了,嚷道:“我想不通!你们为什么要判我死刑?”

法官斥道:“你杀了那么多人,有什么想不通的?”

龙治民竟脱口而出一句震惊全场的浑话:“人家皇朝杀人百万,都没判死刑,为啥要给我判死刑?”

法官勃然大怒:“气煞我也!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龙治民不服判决,与妻子严淑霞一同提出上诉。

这还有什么上诉的余地?很快便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一审原判。

法院贴出了判决布告,共有三张,每张布告前都有警察守卫,只许观看,不许抄记,更不准拍照。

前后只贴了半个多小时,便又匆匆揭了下来。

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商县体育场召开了公判大会。

随后,龙治民、严淑霞夫妻二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几年之后,一个回村的老人,花了三百块钱,买下了龙治民的那栋房子。买下之后,既未装修,也无人去住。

由于受到父母此等恶行的牵连,龙治民的女儿在学校中常常被同学肆意欺辱,后来实在无法继续念书了,只得改名换姓,远嫁去了新疆。

龙治民自然是罪有应得,但他的老婆严淑霞,实在有些可怜,他们的女儿,更是全然无辜的。

摊上这样一个禽兽不如的父亲,谁也没有法子。

好在,他的女儿身体健康,最终也有了自己的归宿。

而严淑霞呢,身为一个智障之人,虽然参与了部分罪行,却绝非出自她的主观意愿,我当真觉得,她罪不至死。

不知诸位是如何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