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好喜欢你。”
“老婆,老婆,老婆……”
陈禹泽的声音放得又低又软,一声比一声磁性,非要把人耳根子给磨软才罢休。
白念初:“……”
她突然觉得,把“老婆”挂在嘴边当标点符号的陈禹泽简直就是——
“你是比格犬吗?”
像只比格犬一样,werwerwer叫个不停。
看起来凶凶的实际上萌萌的攻击性不强。
陈禹泽愣了一下,而后失笑。
他难得笑得这么爽朗,眉眼都笑弯了,眼底像是盈着星河一样。
“嗯,我是你的小狗。”
“你可以把我当作玩具随意玩弄,也可以把我当作随叫随到的小狗。”陈禹泽说,“我是你可以依赖、可以宠爱的小狗没错。”
“你会拥有这只小狗全部的爱。”
“白念初,我可以一直做小狗,只要你不推开我。”
做小狗怎么了?
做白念初的小狗,和当她的老公也没什么区别。
而且,外边有多少男人排着队要给白念初当狗?
被他抢到这个机会,是他赚大发了。
陈禹泽没什么不满足的。
这是他的荣幸,他的骄傲,所有人都会羡慕他。
*
窗外已经有些暗淡了,日光从金色变成橘红色。
陈禹泽瞥了一眼时间。
快五点整,他该走了。
作为合格的情人,他应该在她男朋友回来之前自觉离开。
但陈禹泽不想走。
一次次被提醒那不堪的、恶心的、见不得光的身份,他自己也不好受。
明明还没有离开,陈禹泽已经开始想她了。
“老婆…明天去我家好不好?”
“就在隔壁,走一段路就到,不远的。”
陈禹泽牵起白念初的手,把脸颊往她手心蹭,“我们可以一起做饭。”
不管是哪种做饭,他都很乐意。
他有这个自信,能比凌晏做得更好。
——无论是比厨艺,还是比厨艺。
“老婆,你不说话就是同意了。”
白念初刚要开口,陈禹泽就抢话道:“我数三声——”
“三二一。”
陈禹泽飞快数完,一脸笃定地看她:“你同意了。”
一丝插嘴的缝隙都不给人留。
白念初:“……”
“谢谢老婆,”陈禹泽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口,“明天我来接你。”
话落,陈禹泽像是怕她反悔一样,快步走到玄关,弯腰换鞋。
白念初看着男人这一通手忙脚乱,忽然就生出几分好笑来。
别以为她没有看见他外套口袋里鼓鼓囊囊的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