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白杨树叶子在风里沙沙作响。
与去北大荒之前周秉昆骑自行车驮着郑娟不同,郑娟买了辆二六坤车,他们两个就一人骑一辆自行车上班。
周秉昆骑的这辆车,是六七年前他爸买的,先传到他哥秉义,又传到他这,已经挺破了。车把上的黑漆磨掉了一块,脚踏板也有些松动,骑起来“吱呀吱呀”地响。
他却一直骑着。
倒不是买不起新车,就是不想太招摇。
这个年代,买一辆新自行车,至少要攒两年。郑娟买了最让人羡慕的“凤凰牌”二六斜梁坤车,引得不少人眼热。他要是也买一辆新的“永久”,说不定哪个眼红的就给举报了,得不偿失。
富不外露的道理,周秉昆还是懂的。他心里清楚,低调做事很有必要,尤其是在这个年代。
两人并排骑在马路上,车轮压过碎石子,发出细碎的声响。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晃出一块块斑驳的光影。
郑娟看了周秉昆一眼,开口问道:“秉昆,你不是说曹德宝在家装病么?怎么还想着帮他了?”
周秉昆轻叹一声,脚下的力道却没减,
“都怪我,刚回来那天,困得要死,脑袋也糊涂。当时乔春燕问了一句德宝工伤的事,我就随口答应了。现在有郭丽这层关系,人家又找上门,总是要把事圆上才好。”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有点发虚。
实际上,是因为那天乔春燕问他嘴唇被谁咬的事,他不想被追问下去,才随口说帮忙的。
当然,真正的原因不能跟郑娟说。
偷偷瞥了郑娟一眼,见她神色平静并没有起疑,这才放下心。
郑娟听周秉昆这么说,点点头,“既然答应了,就不能反悔,帮就帮吧。我到厂子了,你去市医院吧。”
“好。”周秉昆应了一声,看着郑娟骑车拐进服装厂的大门,继续朝市医院的方向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