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有钱我捧红个女明星很合理吧 > 第50章来时路(2/5)
己只是熬夜写完一首歌,趴在调音台前睡着了。

等睁开眼,桌上还摆着没改完的谱子。

咖啡早已经凉透。

可他知道。

这一切都只是错觉。

上一世的经历,每一个细节都真实得不能再真实。

出租屋发霉的墙角。

总是修不好的监听音箱。

冰箱里永远只有泡面、可乐,还有快过期的面包。

银行卡余额长期停留在四位数以下。

还有甲方永远不会缺席的一句话。

“这里再改改。”

想到这里,他轻轻按住六弦第五品。

右手轻轻拨动。

低沉浑厚的琴声缓缓飘散开来。

像一句隔了很多年才重新说出口的问候。

随后。

他的左手自然按出了一个C和弦。

轻轻一扫。

紧接着是G。

然后Am。

最后回到F。

四个最普通不过的和弦。

来来回回循环了两遍。

像是在和这把陪伴自己许久的吉他打招呼。

“好久不见。”

“还好吗?”

随后,他开始真正弹了起来。

《晴天》。

熟悉的前奏缓缓流淌出来。

他没有唱。

只是安静地弹着。

旋律顺着指尖一点一点流向夜空。

熟悉得像刻进骨子里的本能。

十七岁那年。

高二。

他第一次接触吉他。

那时候用的是同学借给他的旧琴。

每天放学后对着电脑里的教学视频,一遍一遍练。

一个和弦。

一个音。

慢慢磨。

当时最大的敌人不是节奏,而是F和弦的大横按。

食指压不住。

总有杂音。

中指、无名指怎么摆都不到位。

练到后来。

指尖磨出水泡。

水泡破了。

结痂。

结痂又继续磨破。

整整坚持了一个多月。

终于有一天。

他完整地弹出了《晴天》的前奏。

那天是周末。

下午阳光很好。

他坐在卧室床边,把整段前奏弹完。

最后一个音结束的时候,手还在轻轻发抖。

心跳快得厉害。

可嘴角却一点点扬了起来。

笑得像个傻子。

后来。

他考进音乐学院。

接触了更多乐器。

钢琴、贝斯、架子鼓。

也学了乐理、和声、编曲。

甚至连二胡都摸过一阵子。

音乐知识越来越丰富。

设备越来越专业。

写出来的曲子越来越复杂。

可他最喜欢拿起来的。

依旧还是吉他。

最愿意弹的。

依旧还是《晴天》。

不是因为它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