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只是熬夜写完一首歌,趴在调音台前睡着了。
等睁开眼,桌上还摆着没改完的谱子。
咖啡早已经凉透。
可他知道。
这一切都只是错觉。
上一世的经历,每一个细节都真实得不能再真实。
出租屋发霉的墙角。
总是修不好的监听音箱。
冰箱里永远只有泡面、可乐,还有快过期的面包。
银行卡余额长期停留在四位数以下。
还有甲方永远不会缺席的一句话。
“这里再改改。”
想到这里,他轻轻按住六弦第五品。
右手轻轻拨动。
低沉浑厚的琴声缓缓飘散开来。
像一句隔了很多年才重新说出口的问候。
随后。
他的左手自然按出了一个C和弦。
轻轻一扫。
紧接着是G。
然后Am。
最后回到F。
四个最普通不过的和弦。
来来回回循环了两遍。
像是在和这把陪伴自己许久的吉他打招呼。
“好久不见。”
“还好吗?”
随后,他开始真正弹了起来。
《晴天》。
熟悉的前奏缓缓流淌出来。
他没有唱。
只是安静地弹着。
旋律顺着指尖一点一点流向夜空。
熟悉得像刻进骨子里的本能。
十七岁那年。
高二。
他第一次接触吉他。
那时候用的是同学借给他的旧琴。
每天放学后对着电脑里的教学视频,一遍一遍练。
一个和弦。
一个音。
慢慢磨。
当时最大的敌人不是节奏,而是F和弦的大横按。
食指压不住。
总有杂音。
中指、无名指怎么摆都不到位。
练到后来。
指尖磨出水泡。
水泡破了。
结痂。
结痂又继续磨破。
整整坚持了一个多月。
终于有一天。
他完整地弹出了《晴天》的前奏。
那天是周末。
下午阳光很好。
他坐在卧室床边,把整段前奏弹完。
最后一个音结束的时候,手还在轻轻发抖。
心跳快得厉害。
可嘴角却一点点扬了起来。
笑得像个傻子。
后来。
他考进音乐学院。
接触了更多乐器。
钢琴、贝斯、架子鼓。
也学了乐理、和声、编曲。
甚至连二胡都摸过一阵子。
音乐知识越来越丰富。
设备越来越专业。
写出来的曲子越来越复杂。
可他最喜欢拿起来的。
依旧还是吉他。
最愿意弹的。
依旧还是《晴天》。
不是因为它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