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祝逍遥 > 第二十七章 少年少年(1/3)
白骨给王福常介绍的靠山是正元山一位大修。
  大修名劲,字苍之,其实不过是个二十岁的少年。
  和他的名字一样,少年无处安放的蓬勃朝气,都要从脑门里冲出来了。
  白骨又从来喜欢少年,呵,美少年。
  乡里出了吃人的怪物,村人本来已经请了白骨和团圆,又有些不放心,又去请正元山的道长。
  村人还怕白骨要不高兴,款待了好些好酒好菜,没想到两个人一见面就脾气相投,只恨没有投在一个娘胎里,于是立刻月下结拜。
  有一次,两人遇到极厉害的对手,白骨受了伤,苍之背着她御风了千里,到最后落下来的时候,嘴唇都白了,这才发现他也身受重伤,命在旦夕。
  这一段,说给谁听都不信。
  团圆大爷却道:少年人,会。
  只可惜白骨要去寻人,不能久留。
  苍之却怎么也舍不得,反正他是少年,精力也和朝气一样,旺盛的无处发泄,于是就一路走一路陪她去寻人。
  苍之是那种谁见了都喜欢的人。
  路边卖茶的大爷,看见他,都要多请他多喝杯茶。
  不管他走到哪里,总有人送,有时候送了十多里路,还是不肯回去。
  老人们则一见到他就要说,要是我们家能生出个这样的孩子来就好了。
  更过分的是,近日有人开始为他写诗,写词,甚至写话本。
  白骨悄悄买了本回来,仔细地翻了翻,上面甚至都没有提到她的名字,只用了“余者”两个字。
  他是苍之,她是余者。
  白骨很是羡慕,又有些不服气。
  这几日他们正好走到一个市集,白骨就和他约定,不如我们分头,各自去问陌生人讨红包,比比看谁讨得多。
  团圆十分不明白,白骨为什么老做些自取其辱的事。
  却没想到,这一次,苍之一个红包也没讨到。白骨咧嘴笑了半日。
  白骨带着王福常回去,本来是想捉弄捉弄苍之的。
  可是他看见王福常就拍了胸脯,笑道:“包在我身上,以后我就是你的靠山。”
  这下,连团圆大爷都喜欢他了。
  可王福常是扶不起的阿斗,几乎一无是处,以前他一个人在街市上混的时候,还不觉得,可是跟在苍之身边,立刻就明显了起来。
  王福常变得非常沮丧,愈发的喝酒赌钱。
  苍之却又拍着胸脯道:“包在我身上。我师父说一个人不求上进是因为身上未担责任。我这里有一张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