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报告初稿在第二天上午九点送到了陈志刚桌上。
小周熬了一宿,眼睛红着,但材料整理得相当规整。
报告分四个部分:规划审批环节的代签和越权审批、资金拨付环节的虚账套现、医疗诊断环节的利益输送、档案管理环节的违规调阅。
每一部分都附了证据清单,银行流水、签字比对结果、采购审批表、门诊记录、调阅登记,全部按时间线排好,关键节点用红笔标注。
陈志刚花了将近一个小时逐页审完,改了三处措辞。
第一处是把“涉嫌利益输送”改成“存在利益输送的重大嫌疑”,语气更确定。
第二处是在邱宝华的名字后面加了一行备注:其与马晓东、丁建国在吕州开发区规划建设大会战期间共用办公室,时间跨度约十个月。
第三处是在报告末尾加了一段话:鉴于本案涉及省管干部林汉光,建议省纪委同步启动调查程序。
改完之后他签了字,让小周立即送省纪委。
小周接过报告的时候犹豫了一下:“陈书记,要不要先跟李书记通个气?”
“不用。”陈志刚说,“纪委立案审查是正常程序,不需要向市委报备。
立案之后我会向他做一次正式通报,但不是现在。”
小周没再说什么,拿着报告出去了。
陈志刚知道小周在担心什么。
京州市纪委立案审查光明峰项目,波及的部门包括规划局、财政局、住建局、城建集团、第一人民医院。
牵出的干部名单上已经有赵永昌、马晓东、何秋生、梁国栋、孙敏、宋明远、邱宝华,后面还挂着一个省里的林汉光。
这份名单递到省纪委,意味着京州官场要地震。
而地震的中心,离李达康的办公桌不会太远。
但程序就是程序,纪委立案不需要行政主官点头,这是纪律检查体制的底线。
如果他在立案前先跟李达康通气,通气本身就变成了请示,这个口子不能开。
十一点,老方打来电话,说林汉光的任职轨迹查全了。
林汉光在吕州市政府办公室干了八年,从科员做到主任,赵立春时期是吕州材料留底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之后调任省里某厅副厅长,分管的一个处正好对口联系京州城建集团的行业监管工作。
光明峰项目期间,他以行业调研的名义到京州来过三次,每次都住在城建集团的接待酒店。
其中一次的住宿登记日期,和邱宝华签批昌隆投资咨询费采购审批表的日期是同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