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他在镇上打听过了,柳巷口附近有一家私塾,教书先生姓郑,是个老童生,教了二十几年的书,在镇上口碑不错。丁冬九去拜访了一趟,交了束脩,说好了过了中秋就送丁成去开蒙。他回来跟丁成说这事,丁成先是一愣,然后眨巴了两下眼睛:“爹,我以后要念书了?”丁冬九说:“对,好好念,念出名堂来。”丁成听了,两只手攥在一起,又松开,攥着拳说:“我肯定好好念!”可第二天一早他起来,又蹲在廊檐底下逗那窝小狗玩,把念书的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王一梅又怀孕了。这个消息是前几天王一梅自己发现的。那天吃完早饭,她在灶房门口站了一会儿,忽然把丁冬九叫到一边,压低了声音说了一句:“这个月没来,怕是又有了。”丁冬九愣了好一会儿,脸上的表情说不上是惊喜还是发窘。他来自现代,可在这个时代待了一年多,也渐渐接受了这里的生存逻辑——没有避孕手段,多子多福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只是有些心疼王一梅,接连生孩子,身体吃不消。可王一梅倒没觉得有什么,反而挺高兴的,她当天下午就开始翻箱倒柜找旧布头,说要做几件小衣裳备着。在这个时代,能生是女人的福气,生得越多越有底气。
胡氏和丁传根听说儿媳妇又怀上了,高兴得合不拢嘴。胡氏当天就翻出一件旧棉衣来,开始给未出生的孩子拆布料,一边拆一边念叨:“这个给娃做棉袄,这个给娃做尿布,这个边角料做帽子……”丁传根虽然嘴上没说啥,可那天晚上破例多喝了半碗酒,喝完之后脸上泛着红光,坐在门槛上抽烟袋的时候,嘴角是往上弯着的。丁成趴在炕沿上问王一梅:“娘,你要生小妹妹还是小弟弟?”王一梅说:“你爹想生个闺女。”丁成想了想,说:“那我也想要个妹妹。”丁冬九在旁边听见了,没接话,可心里头确实是盼着这一胎是个闺女。儿子已经有了两个,丁福都能满地跑了,家里缺个娇娇软软的小姑娘。他想看看自己的闺女长什么样,像王一梅还是像他。
丁冬九正盘算着过两天就动身去白河镇,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找上了门。
那天晚上天已经黑透了,丁冬九正准备关门睡觉,忽然听到院子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是拍门的声音。满仓去开了门,门外站着一个人——是村长丁祥庆的儿子丁传德,身后还跟着一个瘦高的年轻人,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