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大唐:误认李世民做爹,我成亚洲洲长了 > 第四百六十八章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3/3)
  终于,李世民转过身来了,脸色还是不好看,但眼底的暴怒已经退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苏哲从未见过的沉重。
  “你要朕赋予百姓尊严。”
  “如何赋予?”
  苏哲等的就是这句话。
  “法。”
  “法必须大于权。”
  “不是嘴上说说的那种大于,是真的大于,百姓要守法,权贵也要守,皇帝也要守。法是凌驾一切之上的东西。”
  李世民的眉头拧得更紧了。
  苏哲没给他开口的机会,接着往下说。
  “法限制百姓,没错,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白纸黑字写清楚。可同样的,法也保护百姓。”
  “你打了人,法来惩你。你抢了人家东西,法来治你。不管你是庶民还是国公,一个规矩,一个标准。”
  “只有这样,百姓才有底气。才敢挺直腰板过日子,而不是像条狗一样夹着尾巴活。”
  “义父,从古到今,有句话说了几百年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可从来,从来都只是说说。”
  “实际上呢?刑不上大夫,权凌驾法之上。法成了什么?成了权贵手里的刀子,专门用来割百姓的。”
  房玄龄神情复杂。
  大唐的律法,他参与过制定,条文写得漂亮极了。
  可执行呢?
  权贵犯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多罢官贬谪,几年之后又起复了。
  百姓犯事,该打打该杀杀,半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这就是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