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那啥公约上面可是也说了,可以强迫劳动,但不能用于军事目的或让其干危险、屈辱的活且必须保障安全和报酬。
其中包括从事农业、公共工程、运输、商业、家庭杂务等。
那些严禁的后面还有句话,除非战俘自愿。
你要说被服厂是军事目的,你不干,也行。
那路是你们炸的吧,桥是你们炸的吧?
你们炸了之后人家百姓怎么走路,怎么过桥,大冬天饿死冻死多少人?
不想干就修路修桥去,冬天修不了?修不了那就平整路面呗。
至于机场,耿直自己也可以出人嘛。
报酬的事情耿直都想好了,这钱必须老金出,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人家给你们修路呢,给你们做衣服和被呢,你们不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