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就是必然的。
但这问题对张宁来说一点都不存在,如同九段选手做业余选手的死活题一样,一眼就能得到正确的答案,速度焉能不快,别人恨时间不够,他是嫌多,这不提前交卷时间提前得更快,才9点50分就交了卷!
其它考生对他交卷的行为,充耳不闻,考题太难,答不了题就去交卷,这很正常,不过这么早就交枪投降,却是罕见,装装样子也得呆够两个小时嘛。
下午的英语,这种所谓的外语,张宁挺不感冒,好好的华夏人,不好好学学博大精深的祖国文化,非要去学夷狄之语?小姨不知道自己学贯中西,以为自己也和绝大多数考生一样,选择英语,明明有东倭语,自己也很擅长,她却不知未选。
英文题目是:假定你是李华,正在英国牛津参加短期语言培训,计划星期天去伦敦旅游。互联网上一则广告引起了你的注意,但一些具体信息不明确(箭头所指内容)。请给该旅行社发一封电子邮件,询问有关情况。
这下把张宁给“激怒”了,好好的华夏人不做,非要去给夷狄做狗?
用毛笔大写汉字:“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洋洋洒洒数百字!
大义就是道德礼义水平低下的地方叫做“夷狄”,道德礼义水平高的地方叫做“华夏”,如果中原地区道德礼义水平不高,同样也叫做“夷狄”,中原之外的地方如果道德水平很高,也叫做“诸夏”。如果道德礼义俱在,那么这个民族就是优秀民族,即使这个民族没有君王,也同样是优秀的;反之,则是有君不如无君。
考英语作文写汉字,本身就不像话了,还要用毛笔,不服不行,这尊大神不顶礼膜拜都不行!
你看他奋笔疾书,笔走龙蛇,苍劲有力,眼尖的看到是行书,颇有王羲之丧乱贴之神韵,“气愤难平”的张宁,真的控制不住,一直写到没有空白为止,这道题,张宁没打算得分,摆明了就是发泄不满。
两字,牛逼;三字,特牛逼!假如考语文用毛笔,多少还在规定之内,考英语用毛笔写汉字,想都不敢想,你哥子这高考另类程度达到了个地步,想我们不敢想,做我们不敢做,化不可能为可能,不服不行呀!
霍钱二位无语了,装做不认识这位学生,丢不起那人呀!最先在数学和理综考试中,对他积累的那么微乎其微的一点好感,也在他纯属发疯的举动中荡然无存。
叫霍金的,研究宇宙论和黑洞,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