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在法律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你说我的当事人有能力,所以就是他做的?”
“那我请问。”
“如果我的当事人拥有生理功能,是不是可以怀疑他犯了强奸罪?”
“如果我的当事人刚才去超市买了一把菜刀,具备了杀人的能力,此时恰好隔壁小区发生了一起命案,是不是可以直接认定他是杀人犯?”
“荒谬!”
罗律师猛地合上手中的法典,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能力不等于事实。”
“动机不等于证据。”
“这是常识。”
“而在你这位省厅专案组组长的口中,却成了抓人的依据?”
“如果是这样办案,那还要法律干什么?还要法院干什么?”
“不如顾警官你言出法随,说谁有罪谁就有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