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去了一家汽车旅馆,开了个钟点房。
不是为了睡觉,而是为了洗个热水澡。
他用旅馆提供的香皂和洗发水,仔仔细细洗了半个小时,搓掉了积攒已久的尘垢和疲惫。
热水冲刷在皮肤上,蒸汽弥漫在狭小的卫生间里,他闭上眼睛,让水流过脸庞。
洗完后,他站在雾气朦胧的镜子前,用毛巾擦干身体,然后穿上全新刚买的贴身衣物、衬衫、
西装。
每一个动作都缓慢而郑重,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
下午五点,汤姆走出汽车旅馆。
夕阳西斜,将街道染成金红色。
他提著装有旧衣服的盒子,昂首挺胸地走在人行道上。
新皮鞋在敲击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西装下摆随著步伐微微摆动。
深秋的风吹来,他不再感到寒冷。
新西装的面料有一定的保暖性,更重要的是,从内而外焕发的「精气神」让他体温都似乎升高了一般。
路过的行人会多看他一眼。
那目光不是之前那种避开流浪汉的警惕眼神,而是普通的、甚至略带欣赏的打量。
一个穿著得体西装的年轻人,虽然面略有沧桑,但是步伐坚定,眼里有光。
汤姆感觉自己走路都「自带风」了。
那不是磕了药的幻觉,是一种心理状态的外显。
他背挺得更直,肩打开得更宽,下颌微微抬起。
两年来,这是第一次,他不再下意识地回避别人的目光,而是坦然迎上去,甚至偶尔对擦肩而过的人点头微笑。
末了,他决定要回收容所。
不是去住,而是去告别,去取走自己仅剩的那点东西,更是去告诉那些在那里的人。
我!
汤姆·哈里斯!
我出来了!
我爬回来了!
我不但爬回来了,而且还站得更高了!
汤姆目前所在的收容所,位于克利夫兰市的一条僻静的街道尽头。
那是一栋上世纪七十年代建造的三层砖楼,外墙漆成暗淡的颜色,许多窗户用木板钉死。
门前的水泥地开裂,杂草从缝隙中钻出。
此时是接近傍晚,收容所开始接收今晚的入住者,门前排著十几人的队伍,大多低著头,裹著破旧的外套,眼神麻木。
就在这时,汤姆出现了,他的出现,就像一滴油滴进水里。
他沿著街道走来时,排队的人就注意到了他。
不是因为他穿得多好,距离还远看不清细节,而是因为他的姿态。
那种昂首阔步,目不斜视的姿态,在收容所附近极其罕见。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