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不?”
菜文娇的声音低了些,像是陷进了旧时光里。
“当初咱们刚搬进那个出租屋,家当零碎,破家值万贯,东西又多又沉,屋里跟遭了贼似的。”
“是金家第一个跑来搭把手的。”
“那时候金大姐肚子里还揣着老三呢,好家伙,那么大个肚子,还领着大娃二娃两个挂鼻涕的小子,非要帮咱们搬那个死沉死沉的老式木头衣柜。”
“我记得她还差点被门口那块翘起来的破地板绊倒,吓得我们几个魂都没了,她倒反过来安慰我们没事儿。”
严广安也想起来了,点了点头,眼神里难得泛起一丝波澜。
“她男人也是个热心肠,手巧得很。”
“咱们屋里那几个摇摇晃晃的桌椅板凳,都是他下班回来,叮叮当当给敲打结实的。”
“连那个接触不良,一开就玩命闪个不停的破灯泡,也是他三两下给弄利索的,说是不费事,顺手。”
“后来金家兄弟出事,噩耗传来,也是你第一个跑过去。”
“抱着哭得要断气的金大姐,我看着那三个吓傻了的孩子,心里堵得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邻里之间,守望相助的情分,在那些难得喘不过气的日子里,比金子还实在。
“这次这酒,不用问,又是金大娃那孩子送来的吧?”
菜文娇瞥了一眼桌上的酒瓶子。
金大娃那小子,从小就懂事得让人鼻子发酸。
或者说,金家这几个孩子,骨子里都刻着他们爹妈的实在和本分。
“可不是嘛。”
严广安黝黑的脸上难得浮现一点笑意,又有点无奈。
“每年放假,铁定自己跑出去打零工,也不知在哪儿找的活儿。”
“挣那仨瓜俩枣,就惦记着给我捎两瓶。”
“还净挑这种我不爱喝的牌子,一股子怪味儿,说了多少次我早戒了,这孩子犟得很,油盐不进,下次还买。”
“去年还拿了他自己跟着他妈学做的腌萝卜,送来一大罐,那味道,啧,挺特别,齁咸齁咸的。”
这抱怨里,却透着一股被人惦记的暖和劲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