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生活的不幸让丁群成了个固执还叛逆的孩子,不是那种染头发、打群架的叛逆,而是暗戳戳地跟身边的一切对抗,不喜欢跟任何人建立过于亲密的友谊,冷冷的,孤孤单单地,用这种有些中二的方式,无声地对抗着身边的所有人。
可能,这种超人的天赋一旦盘踞在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的灵魂里,那些异乎寻常的调调,总是能让俗世里的有些处事规则相形见绌吧,这也使丁群的“舞文弄墨”成为可能。
从开始学习写作文起,丁群就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每天做完功课,他都要尽情地在日记上倾吐自己的酸甜苦辣和秘密心情。
日记,成了丁群最要好的朋友。而苦难和孤独也给了丁群幻想的翅膀。他用幻想去弥补他的缺憾和空白,用幻想去编织明天的花环,用幻想去安慰自己,充实自己,壮大自己。
和我一样,高考结束的那个夏天,烈日炎炎下,丁群迎来了他的“多事之秋”。
母亲去世,奶奶脑出血瘫痪,小弟弟考上初中,妹妹考上高中,他考上大学。面对家庭的突然变故和三张同时到来的录取通知书,丁群的父亲被焦虑笼罩着,几乎在一夜之间白了头。
开学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丁群都被失眠折磨,陪伴他的只有一支笔。有一次他拿着笔,搬板凳到水房里写到天亮。那个晚上,他一口气写了三篇稿子。
可能是太长时间没有遇到可倾诉的知音,有一次,丁群说着说着,竟然眼圈都红了,我极力安慰的同时,也向丁群倾吐了自己的遭遇,说自己两个哥哥死了,奶奶死了,父亲死了,一个姐姐私奔了,因为种种变故,自己和母亲相依为命。我从小学习就好,原来桐梁的很多人都很羡慕我,但一说到我的出身和身世,就露出鄙夷之色,这让我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就这样,我和丁群,两颗浸在苦水里的心慢慢靠近了。
可能是相似的家庭背景,和一样的永远不肯服输的戆直脾气,让我和丁群一熟如故,后来我们越来越投缘,成了最知心的朋友。他也是我大学期间接触最多的一个同学。他也是我一生中,除了冬冬外,关系最好的朋友。
我也分析了,我跟丁群能慢慢走到一起,并成为最好的朋友,无非是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