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太急躁,不够细致、不够沉稳,总是未经女孩允许,就霸道地闯进了她的生活。
明明樱樱说过,更喜欢自己一个人,可他还是一直烦她
每天,天还没亮,就守在她家门口等她。没考虑过女孩是否喜欢和他待在一起
这样想着,江慕翎心痛到快要滴血。
可是怎么办呀,他就是好喜欢好喜欢她。
克制不住,想去找她
每当看不到她时,内心就会焦灼。
樱樱,快出来,不要躲我,好不好?
江慕翎攥紧了拳头,眸光微敛,指甲都快深陷到肉里了,可他似感觉不到疼痛一般,眸色翻涌,暗沉到了极点。
想要逃?不!他不允许!
讨厌他也好,排斥他也罢,这辈子,他都要将她牢牢绑在身边!
樱樱,你最好藏得深一些,若不然就是挖地三尺,他也要将她找出来!
思想转变后,少年猛地起身,脸色阴沉到了极点,攥紧双拳,骨节分明的指节被他扣得“咯吱咯吱”响。
他长腿一迈,立即朝门外迈去。
江慕翎正欲出门,可“嘎吱”一声,脚尖似乎踩到了什么东西,那他身形立即顿住了。
他低头,余光瞥到了一个粉色的东西。
这是许樱的发夹。
可爱的彩虹云朵笑脸同他对视着,江慕翎记得清清楚楚,这是那一日,女孩拒绝他时,头上别的那一只发夹。
只是和往日的干净可爱不同,此刻的发夹,沾满了斑驳的血迹,笑脸被血迹泡得有些褪色了,显得扭曲恐怖起来。
夹口处还残留着几根断发,灰扑扑的,毛糙、干枯,如同油灯枯竭的老人一般。
江慕翎脸色大变,立即将那发夹捡了起来。
指尖在发夹的血迹处摩挲了几下,一种不祥的预感立即在他心间涌起。
随即转头,大步跑回了客厅里。
那些被遗落的细节立即浮现在眼前:只见各个角落,滴满了血迹。
有些早已干涸了,有些还黏黏的,滴落的时间未久。
或许,女孩还未离开!
她不是因为讨厌他所以才逃离的,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