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就是个小孩子,她也是个小孩子,哪懂喜欢不喜欢的。”赵木荣撒了个谎。
其实罗锦月十一二岁以前都挺好看的,唇红齿白,村里的男孩早知事,十岁,十二三四岁,就懂事了知道喜欢人了,当时可多人喜欢偷看罗锦月。
他也不例外。
不过后来就不行了,罗锦月莫名其妙越长越丑,越来越肥,把当时喜欢过她的人膈应得不行。
所以至今,不会有任何一个男人承认当时喜欢过罗锦月,这个事说出来都丢脸,要被人笑掉大牙。
赵木荣发自真心鄙夷,“你看她又肥又黑的丑样,我就是喜欢一头猪,也不会喜欢她啊!”
罗锦雪不依不饶,莫名有种偏执在里头,“那她还没胖的时候呢?”
赵木荣,“那我没注意到,就注意到你了,那时候就盯上你了,不然后来怎么会娶你嘛,你说是不是,老婆?”
罗锦雪心气总算顺了一些,松开掐在掌心的指甲。
眼底深处闪过一抹厌恶痛恨,咬牙切齿道,“我去做饼子招待她,今天让她吃个高兴,能哄她多给点钱。”
“还要上工呢,谁有空给她做这个,费功夫,煮饭让她吃饭就行了。”
“不行,她爱吃这个,不能断了。”
“好吧。”赵木荣撇嘴,“吃了这么多年,她也不嫌腻……”
罗锦雪勾起一抹阴冷的笑,“错,是吃了十几年。”
赵木荣咋舌,十分不解,“你不是讨厌她吗,还给她做了十几年这个?以前你自己都吃不饱吧,哪还有余粮做给她吃。”
“你问这么多干嘛,等着收钱就好。”
“行行行,我不问了。”
罗锦月这次不去公社,而是去县城里,这也是她没带三胞胎的原因。
县城离村里有22公里远,纯靠双脚走路,所以她必须很早就出发。
紧赶慢赶,她终于在中午到了县城粮所。
她早上出发的时候肩膀上挑了一对箩筐,用布和草叶盖得严严实实的,在抵达县城之前都是空的。等到了粮所外,再神不知鬼不觉的从空间里放出大米,装满两个箩筐。
箩筐很大,一担大米足足有150斤,不是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