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
“鹅是我外公买的,竹笋是我舅舅采的,地皮菜是我摘的,你尝尝喜不喜欢。”
春天山上很多野菜,只可惜她时间有限,不然,她都想每样摘一些回来给周洵尝尝。
“嗯,好吃,我看你还带了兔子肉和野猪肉,都是外公买的?”
周洵尤其对地皮菜特别偏爱,连续夹了好几筷子。
郑文茵听到周洵神色如常的也叫外公,心脏微微震动。
“对,我外公那边山多,晚上经常有野猪在路上走动,于是村民就会拿猎枪去猎杀。”
挨着山那边的大队,每年都有人在山上干活,被野猪咬伤咬死的。
只要有猎枪的人家,每年都能打死好多只野猪。
野猪肉不太好吃,又柴又腥,但架不住是稀罕物,市场上卖的比猪肉都贵。
范老爷子想着,大女儿一家这些年不缺猪肉吃,就买了点野猪肉给郑文茵尝尝鲜。
“嗯,外公一家给我们带了这么多东西,你下次回去也不要小气,到时我给你准备回礼。”
周洵中午没吃几口饭,晚上有点饿,吃了一碗尤觉得不够,又去添了一大碗。
郑文茵真是好气又好笑。
这人不知是故意的还是太过自恋。
她家里人又不知道他的存在,明明都是给她带的东西,他非要说成‘我们’。
她哪次回去是空手的,只不过给他们买的东西都是经济实用型,在他眼里就变成了小气。
到时他送的东西再好,功劳也全部在她身上,老人家一旦知道了价格,也只会心疼,还责怪她乱花钱。
但这是周洵的一片心意,郑文茵也不会矫情的去拒绝。
“大少爷,你高兴就好。”
周洵斜她一眼,“我不是你的周县长吗?怎么又变成了大少爷,还是你今晚要我配合你演丫鬟爬床少爷的戏码?”
郑文茵一口饭直接呛到了喉咙里,“咳咳咳……”
她赶忙喝了一大口水,眼含雾气,脸蛋通红,也不知道是羞的还是气的。
“周洵!”
郑文茵现在后悔死了,当初为什么要在书房和他角色扮演,她是疯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