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卡罗莱纳州’去往弗吉尼亚州。
而只要从弗吉尼亚州再跨越一个州,便是‘俄亥俄州’了,所以其实一行人都是顺路的。
一路上,从哥伦布与塔拉哈西互相拌嘴。
到莫尔忍不住加入其中,然后再到自来熟的塔拉哈西主动与达里尔搭话。
似乎才过去半天时间,众人就从陌生人逐渐打成了一团。
尤其是塔拉哈西的大大咧咧的性格,和他那一身偏朋克的穿搭,拽男硬汉的外观,着实是让迪克森兄弟二人忍不住对他产生好感。
只是从与塔拉哈西交谈的话里话外,两人能听出来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塔拉哈西在极力的隐藏着什么,达里尔没有嗅到阴谋的气息,只是能在隐约间感知到。
坐在后排这个外表粗犷的大汉,其实有一颗柔软的内心。
“……哈哈哈,看见没,杀行尸就得用这个,巴迪·霍利的纪念款,行尸挨不过我两棍!”
一旦聊到‘行尸’这个话题,他们就停不下来了。
塔拉哈西从腰后抽出一只明黄色的双节棍,模拟击杀行尸的样子,咋咋呼呼的凌空挥舞了几下。
“嗤--”
莫尔不屑的嗤笑了一声。
他一边开车,一边侧着脑袋冲着后视窗抬起自己的右手。
袖刀‘哗’的一声弹了出来,刃尖上反射着光,莫尔顺势比起中指,与袖刀如出一辙。
“你只会用一些花里胡哨的玩意儿吗?想要杀行尸,还得靠这个。”
“你的双节棍,连我弟弟猎到的蠢松鼠都打不倒。”
“胡扯!!”
塔拉哈西听了顿时不干了,立马起身凑到后视窗口,从360°的各个角度分析双节棍的优优势,然后再以自己杀过的大把行尸作为担保。
两人又从‘行尸’的话题,一路聊到自己的‘末世生存法则’,又从法则聊到‘对于营地的管理与领袖形象’。
“听我说,你要表现的足够疯才行,这样才有人服你,你尝试过一边用保龄球击碎行尸的脑袋,一边跳踢踏舞吗?”
“嘿,听我说老弟,你绝不可能比我更懂领袖。”
说这话的时候,莫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