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承认是被小头控制了大头。”
哥伦布叹了一口气,承认道。
他们被一对姐妹骗走了车,整整两次。
哥伦布以为自己终于等来了爱情,整整两次。
吴收看着他们你来我往的辩驳和嘲讽,完全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准确来说,只要看过《‘行尸’之地》的人都知道。
……
哥伦布。
谨慎、严谨,但却是每次对上女人就有些束手无策的宅男,擅长反思和总结,性格乐观,思想天马行空。
自编了一本《生存手册》,借此才得以一直生存到现在。
……
塔拉哈西。
大大咧咧,暴躁狂,喜欢发泄和奶油松糕,人送外号‘行尸猎手’。
曾经一人双枪15个弹夹,干掉上百只行尸,战力不俗。
……
能在这里遇见的这两人,吴收是没有料想到的。
但是对于这两个每遇风险,却又能大难不死的人,吴收对他们还是挺感兴趣的。
‘如果可以,将他们也纳入我的团队’
吴收默默想着。
起码相比起其他人,吴收对他们知根知底。
“那么,之后你们想要去哪里?”吴收询问道。
听见吴收的问题,本来还在说话的两人忽然沉默了一下,空气瞬间凝固了。
但是还好,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太久,塔拉哈西毫不在意的主动开口。
“无所谓,你们去哪里我就可以去哪里。”
说完,塔拉哈西又忽然补上一句。
“……只要哪里有行尸,我就去哪里。”
吴收看向哥伦布,哥伦布抿了抿嘴唇,似乎是在思考自己的‘求生手册’。
‘实话实说还是善意的谎言呢?’
哥伦布犹豫了一会才开口道。
“俄亥俄州,哥伦布市,我想要去找我的父母。”
是的,他要去哥伦布市,这也是他自称哥伦布的原因。
听见两人的回答后,吴收不再多问,看向车窗外。
他们此行一路向北,要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