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个留着络腮胡的男人开口道:“你去洛哈伯碰碰运气吧。那地方人多嘴杂,消息也灵通,说不定能打听到弗格斯的下落。要是他愿意见你,以他的名声和势力,你很快就能跟他打上照面。但要是他不想见你,那你就算在洛哈伯耗上一年半载,也只能对着风发呆,连根他的汗毛都见不着。”
我听了,心里既燃起一丝希望,又有些忐忑。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流下,让我本来冰凉的身体渐渐暖和起来。这屋子虽说简陋,可这会儿却给人一种别样的安心感。外面的寒风呼呼地刮着,拍打着窗户,而屋里的温暖与外面的寒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的朋友约翰看着我,突然问道:“你今晚有地方住吗?这天寒地冻的,要是没个暖和的地儿待着,非把人冻坏不可。”
我苦笑着摇摇头:“嗯,我出门在外,没带多少钱,不过也还能勉强应付。我心里一直想着找到弗格斯,这个目标支撑着我,再苦再难我都能熬过去。”
约翰皱了皱眉头,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别不当回事儿,这地方可不比你想象的安全。而且有传言说弗格斯这人脾气古怪得很,时不时就会冒出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只跟特定的人交谈。你要是去了洛哈伯,可得时刻保持机灵,别一不小心就触了他的霉头。”
就在这时,一直坐在角落里没怎么说话的一个男人站了起来,他身材高大,穿着一件破旧的黑色披风。他伸了个懒腰,声音低沉地说:“天色晚了,我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赶呢。这鬼天气,路上肯定不好走。”说完,他便大步朝门口走去,随着“嘎吱”一声,门被推开,一股冷风瞬间灌了进来,吹得桌上的蜡烛火苗剧烈摇曳。他出去后,门又“哐当”一声关上了。
经过这一番折腾,我感觉自己累得不行,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每挪动一步都费劲得很。膝盖也疼得厉害,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
约翰看我这副模样,有点心疼地说:“你瞅瞅你,累得都快站不住了。就不能在这炉火前躺一会儿,休息休息?别把自己累垮了。”
可旁边那个负责这屋子的男人却不太乐意,他皱着眉头嘟囔道:“他又没付房费,我也不好做这个主啊。这要是开了先例,以后人人都想白住,我这小本生意可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