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搬歌太凶了,一不小心成金牌 > 第14章 同居(2/4)
   “嗯,公司安排的,说是员工公寓。”

    “其实我知道是李酉骞那货安排的,算是我签约顶峰隐形条件之一吧,其他人除了艺人,大多都是自己解决住房,艺人的话……”

    “没什么名气的都是统一住宿舍,就好比那些练习生你们知道的吧?”

    “然后如果有点名气了呢,公司也会安排住的地方,不过一般也不会太好,真正住得好的,一般都是挣钱了自己不住公司安排的地方。”

    “这地方很贵?”

    “你以为呢?魔都最好的地段,周围全是商业大厦,经融中心。”

    “这种地方的房子,抢手得很,贵不说,最主要的是你有钱估计都买不到,早就卖完了。”

    “我现在住得那里,绝对是这小子家里以前就买好的,还跟我说是租的,真当我是傻子一样?”

    这个秦问还真猜错了,这地方是李酉骞买的没错,不过可不是之前就买的。

    是秦问决定签约后他找人加急买下来的,不然以李酉骞加的资产,就算买在这里也不会只买98平的。

    李酉骞其实也想买大点的,不过是真没办法,没人愿意卖啊,就这一套还是找了好多关系才打听到人家要出手的。

    很有钱的,一般都去了富人区居住,就好比李酉骞他们家。

    这个地方住的一般就是周围的职场高管、经理这些人。

    这种人要去富人区买不起,其他地方又太远,上班不方便。

    就这里最合适,贵是贵了点,可咬咬牙倒是也能接受,所以咬牙拿下这里的一套房,没有特殊情况的是真的不会再卖掉的。

    “滴!”

    “走吧,你们上车,我去跟安保人员打个招呼让他们放行一下。”

    车是公司的商务车,秦问住得近,平时也不开,他自己也还没买。

    就像小雅说的,要是有钱,也得先还了李酉骞的。

    不过下个月倒是可以考虑入手一辆,到时候去接小雅也方便。

    至于秦问自己,他几乎不出门,不是公司就是家里还有小区附近。

    当然,有钱了稍微享受享受秦问也会的,不然挣那么多钱干嘛?

    也正是秦问的这种心态,